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王彩玲:西方政党类型学研究的理论缺陷
字号:

以西方为主导的政党类型学研究中,共产党要么被有意忽略,要么被恶意曲解,都没有准确定位共产党,不能解释共产党为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是因为来自西方的政党理论存在着“知识盲区”,忽略了大量来自非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的经验事实,导致其科学性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则在于其理论模型本身就存在缺陷。西方政党类型学研究,乃至整个政党政治研究,基本上都套用了一个特殊的理论前提,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二元对立的,政党存在于国家之外,是沟通国家与社会的桥梁,因而政党是一个复数概念,只能通过“竞争性多党选举”夺取国家政权或谋取政府职位,以实现其所代表的“部分”的利益。有了这样一种理论预设,从西方政党类型光谱中去理解共产党就会陷入各种话语陷阱。

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与对立,不仅成了西方世界实体社会建构的模式,而且也成了近代以来西方政治、法律学界的主导思维模式”,当前西方学界对政党的研究,也深受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更倾向于在国家与社会的对立中去标记政党的位置,规范政党的作用。但是,“国家—政党—社会”的分析模型能充分解释纷繁复杂的政党现象吗?显然不能。以中国的经验来看,源于西方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并不能“覆盖”中国的场景,因此部分学者极富创见性地提出了“将政党带进来”的方法论,看到了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缔造者和建设者”,“以党建国”促进了国家迅速统一,“以党治国”促进了国家经济总量的急速增长。

从现实政治发展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中都处于领导地位,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也是社会生活的核心。中国整个国家和社会实际上都是围绕中国共产党这个核心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不仅通过长期执政与国家权力高度融合,而且通过群众路线与社会紧密结合,它不仅追求整体利益,而且还与国家权力和军事权力高度融合,“同时行使强制、统领、濡化、吸纳整合四项国家能力”。中国的各民主党派虽然不处于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核心地位,但是从成立伊始就强调政党要“以民族国家为前提”,并在共产党领导下参与了协商建国进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作用,也很难简单地用国家与社会的中介来定位。这决定了在现实的政治运作中,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都不需要通过政党之间的竞争性选举来维持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中国共产党因为获得了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拥护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其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现代历史的逻辑已经赋予了政党内在的‘国家身份’——它并非靠选票‘进入’了国家方才获得‘运作’国家的资格,它是靠革命手段‘缔造’了国家于是成为国家的灵魂,在这个意义上,它就是‘国家’,或是‘国家’最深刻的内容。”

事实上,国家社会二分法的研究范式对当前西方政党政治的新发展也慢慢地失去了解释力。比如政党卡特尔化正对西方国家民主制度发起挑战,更不用说各种新的政党类型在异军突起。卡特尔型政党阶段,国家、社会与政党的关系和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党被国家吸收”,变成了“半国家机构”,导致民主不再按照他们的理论逻辑成为市民社会控制国家的手段,相反,却是国家提供给社会的服务。西方民主引以为傲的尊重人民选择权越来越形式化,因为选民只能在已经存在的政党菜单中选择,却无法对菜单本身做出任何改变。因此,有学者认为西方政党政治已经出现了“民主赤字”和“政党衰落”,谢茨施耐德甚至认为,对于人民主权来说,政党民主下的人民主权是半主权。

除了国家与社会二分法的理论预设存在问题,现有政党理论知识结构也存在缺陷。当前西方政党理论不仅仅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视而不见,他们囿于对现代化道路的固化认识,把起源于发达国家的多党竞争视为通向民主政治的唯一道路,对政党政治本身的多样性特征也缺乏认知,因而忽略了、扭曲了甚至污名化了众多后发国家的多样化实践。事实上,大量非西方政党与西方政党由于在起源上不同,面临的历史任务不同,因而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也会不同。这些国家的政党在诞生后如何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功能与组织形态,如何开展政党政治的实践?这种研究是当前西方政党理论所缺乏的。作为政党类型学研究的奠基者,尽管迪韦尔热提出了“内源性政党”和“外源性政党”等概念,关注到了社会主义政党诞生的历史事实,但是并没有对这一类要通过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重建国家和秩序的政党给予更多的理论观照。在迪韦尔热的政党学说中,无论是内源性政党,还是外源性政党,都是以国家组织已经建立,或者国家认同已经确立为逻辑前提的。但事实上,政党与国家建构和被建构的关系并不是全都这样。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诞生时已经有了独立的民族国家,不需要解决外敌侵略和内部统一的问题,它来源于社会,是议会斗争的产物;但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一些国家的政党在诞生时就面临着国家建构的任务,他们甚至就是为国家建构而生的,中国共产党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自不待言,即使是中国的民主党派也是如此,比如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时曾经试图把自己命名为“民主建国党”,可见在中国“不是国家秩序产生了政党”,而是“政党建构了国家秩序”。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西方政党是市民社会的组成部分,但也仅仅是国家与社会的中介;而中国共产党则既在国家中,也在社会中,承担着与西方政党不同的责任,具有与西方政党迥异的价值与功能,也与西方政党有着完全不同的合法性基础。

另外,在国家—社会分析范式之下,政党研究只能根据政党的组织形式与结构功能等超阶级的外部特征差别来划分政党的类型,政党的阶级性被抽离,因而这种政党理论对政党的理解是不全面的。因为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政党,功能可能完全不一样,不同历史时期政党的组织形式也不一样,我们很难抽象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功能模板来定义政党。也正是因为忽略了对政党本质的理解,往往导致了政党观念与政党实在的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以及对政党本质的遮蔽与切割。从政党观念与政党实在来看,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政党的目标与功能各不相同,几十年前的政党概念恐怕已经不能与当下的政党实在相对应,自然就会出现“政党实在”与“政党观念”的时空错位,进而导致理论分析上的矛盾或混乱。暂且不论西方政党理论所设想的“确保代表性和多数统治”是否可以落在实处,它与政府的目标本身是存在冲突的,因为“政府的目标是为国家的‘普遍利益’提供领导,这两种目标可能无法互相调和”。这样,在实际的政治实践中,政党就日益走向庸俗化,成为“在一个可识别的标签下追逐选票的团体”。换言之,现有的政党理论在事实上纵容了政党的沉沦,当熊彼特等西方学者完成了民主理论的裁剪,把“民主”由“人民的统治”矮化为“竞争性选举”,这实际上为党派利益超越国家利益打开了方便之门。从此,选举的逻辑就成为西方政党生存和运行的逻辑,政党蜕化为选举机器,被资本和分利集团所绑架,不是致力于解决问题,而是致力于斗争和对立。这不正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政党危机的根源吗?那么,政治学的基本问题——“公共善”或者“集体之善”如何得到政党理论的回应?

既然当前西方政党理论已经无法回应政治学的基本问题,那我们就有必要思考政党理论范式的重建问题。我们需要超越现有的政党类型学研究框架,把共产党的政治实践与本质特征纳入理论视野。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政党在组织形态与功能等外部特征的区别,还要从本体论意义上去理解共产党。因此,从新的分类标准出发,基于中国政党政治的实践提炼出具有标识意义的概念,构建新的认知框架与理论模型,成为我们突破西方偏见,在现代政党光谱中更准确定位中国共产党,更准确地理解中国的关键。

 

作者:王彩玲,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原题《论中国共产党的“类本质”——兼谈西方政党类型学研究的理论缺陷》,摘自《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232期,刘倩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