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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接受人民日报采访:金融机构应承担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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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伪财经大V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各大互联网平台也同步跟进落实相关整治行动。伪财经大V乱象暴露了平台治理的哪些漏洞?如何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投资者教育怎样加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对此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

“金融机构不能只做交易的通道,应承担起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的重要责任。”陈洁认为,一方面,应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券商和基金公司必须将投资者教育做实做细,并融入开户、交易、产品购买等环节。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必须向投资者充分讲解业务规则,阐明合同条款中的风险点,而不是简单地让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代销的金融产品,更要压实代销机构的责任,确保产品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此外,当市场上出现虚假传言时,金融机构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声,澄清事实,避免谣言误导投资者决策,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节选自《治理伪财经大V 平台必须真把关》,载《人民日报》2026年4月28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