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飞副研究员接受《中国经营报》专访:仲裁法涉外制度升级 法治创新为企业出海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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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10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别法研究室副主任毛晓飞副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专访时表示,新法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同时,突出“中国特色”,首次把“仲裁程序法”“仲裁机构组织法”和“仲裁促进法”融为一体,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法律体系。为适应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新法在涉外仲裁领域实现多项突破:扩大涉外案件适用范围,首创“仲裁地”制度,引入“特别仲裁”程序,并鼓励中国仲裁机构“走出去”、境外仲裁机构“引进来”,为我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