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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助力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的关键作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始终坚守在法学研究的理论前沿,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探索法治建设规律与路径,勇于创新法学研究方法,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围绕两所大力推进“四个一”建设情况以及如何在新时代更好发挥法学研究作用等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为学派建设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自建所以来,经过几代学人的发展,形成了哪些研究特色和优势?
李洪雷:新中国法制工作的重要奠基人董必武在党的八大及其前后,多次提出要在中国科学院成立法学研究所,以提高法学研究科学水平、助力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建设。195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成立,首任所长由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政治学家张友渔担任。2002年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了国际法研究中心(后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两所作为法学研究的“国家队”,秉承“正直精邃”所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重镇,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研究特色和优势。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两所在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研究所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坚强阵地。进入新时代,两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科研工作的旗帜和灵魂,做学习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先锋。
紧密服务国家法治发展实际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所在全国法学界率先组织论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人权保障”等重要观点。1996年时任所长王家福在中南海法制讲座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性建议,得到党中央采纳。2014年完成交办的法治中国建设研究课题,成果对中央文件的起草发挥了参考作用。两所学者参与了200余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每年向有关部门提交数十份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在1982年宪法起草及之后的修正中,法学所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根据中央部署全程参加民法典起草工作,法学所学者为民法典编纂作出了突出贡献。
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融合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基,也是应用对策研究的源头。两所一直高度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将其作为建设法学研究最高殿堂的根本以及开展高质量应用对策研究的支撑。两所科研学者出版、发表了大量法学精品名作,其中不少成为本学科领域的开创之作或必读文献,推动了中国法学“三大体系”的构建。
将立足中国与放眼世界相结合。法治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两所一直强调在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基础上开展比较法的研究,积极学习域外法治的有益经验,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参考和镜鉴,近年来更加注重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世界积极阐释我国法治的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对外交流成果显著。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您看来,打造中国特色法学学派需要具备哪些核心条件?
李洪雷:院党组“四个一”建设中将打造“一个学派”放在首位,这既是研究所学科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加强有组织科研的重要抓手。
打造中国特色法学学派,首先,要坚持党的创新理论的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派提供了根本性的理论基础,法学学派建设必须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理论和实践逻辑,持续深化整体性系统性学理性研究阐释。其次,要树立鲜明的目标导向和强烈的问题意识。打造中国特色法学学派,必须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聚焦与回应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最后,要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并加以有效地组织。一个学派需要具有学术号召力的学术战略家,具有执行力的骨干成员,并能够不断培养新人、形成代际传承。学派建设是有组织科研的重要目标,同时也必须以有组织科研加以支持。要在充分尊重学术发展规律、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科研活动的规划性、战略性、协同性、针对性。
打造学派必须要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拿出具有标志性和引领性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理论研究上,能够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引领中国学术发展方向;在应用对策研究上,充分发挥资政建言作用,为国家法治领域重要决策和立法提供真知灼见。
两所联合党委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考虑国家法治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结合两所的学脉传承以及研究特色和优势,提出了建设“中国法治发展学派”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论证,为学派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工程
《中国社会科学报》:学术工程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抓手,在打造影响全国学术工程方面,两所做了哪些努力?
李洪雷:当前,两所正在努力推进若干重大学术工程,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工程、法典化研究工程、数字法治研究工程、涉外法治研究工程等。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举办相关学术活动,出版十余部专著,发表数十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研究所学者作为首席专家组织和参加编写马工程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完成院马工程办委托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摘编”项目,院重大交办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讲义”。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建设,并设立实体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加强与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分领域研究中心的沟通交流,组织更多部门法学者参与本项工程,努力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排头兵。
法典是一国法治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龙头,随着民法典的顺利出台,其他一些部门法领域的法典化成为热点。法学所通过打造法典化研究工程,深入总结民法典编纂的经验,加大力度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并围绕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教育法典、劳动法典、社会法典、商法典等展开研究,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数字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法学研究所是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的秘书处单位,在数字法学研究方面有良好的基础。我们要通过打造数字法治研究学术工程,引领科研人员密切跟踪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前沿,大力推进数字法学理论创新,确立两所全国数字法学研究中心的地位。
涉外法治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两所在“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三反”(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国际仲裁、涉海法律问题、国际人权斗争等领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国际法所于2023年获批了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我们要以此为依托,打造涉外法治研究学术工程,加强两所学术资源的整合,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提供学理支撑与对策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报》:有组织科研是新时代提升科研水平的重要机制,请您谈谈目前法学所国际法所在有组织科研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实践?
李洪雷:两所有开展有组织科研的优良传统,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大都是有组织科研的产物。近年来,根据院党组和科研局的部署,两所在加强有组织科研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包括强化科研规划,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当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问题设置研究项目,提出未来科研工作设想;针对重大项目、重大任务或有关部门交办的应急任务,集中优势学术资源协同攻关;强化全流程管理和持续跟踪服务,以科学、高效的管理为研究工作赋能增效;利用两所三个高水平期刊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对有组织科研的支撑作用;建立优秀成果发布研讨机制,利用中国法学网网站及其公众号的受众优势,加强对优秀科研成果、重要学术活动的宣传推广。
《中国社会科学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提升中国法学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李洪雷:提高国际影响力的关键在于培育具有国际认可度的学者,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具有国际传播度的境内外发表成果。
我们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出国访学、参加会议、访问交流等形式,提升国际交流能力,掌握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传播中国法学正声。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学术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展国际学术交流的地域范围和学科领域,要以我为主设定议题,持续举办高端国际会议,宣传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展示中国法学学者风采,扩大中外法治文明交流互鉴。
比如,两所在持续举办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以及国际法论坛这两个高水平国际会议的基础上,今年将举办“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建设”高端国际会议,目的就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明确未来研究重点和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报》:目前两所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您对于两所未来的人才队伍建设有什么设想?
李洪雷:人才是第一资源,殿堂的辉煌必须要靠人才来照亮。两所根据院党组决策部署,多举措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实施青年学者导师制,充分发挥资深专家传帮带作用。安排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本学科“老专家口述史”访谈等活动,学习老一辈治学精神和经验。加大对德才兼备青年人才的重点培养使用,推进干部年轻化,目前45岁以下部门正副职领导有16位,占比41%。积极为领军骨干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以学部工作室、长城学者、培远学者、创新工程项目、重大交办任务等为龙头,发挥其在工作中的创新活力和引领作用。长期以来,两所在抓科研人才队伍的同时重视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拥有一支能力强、作风好的管理人员队伍。
联合党委刚刚开展了两所人才队伍的深度调研,通过逐一听取24个业务部门的专题汇报,全方位掌握其基本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一系列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引进若干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实施新进人才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围绕我院“三大定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让每一位为两所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都有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中国社会科学报》:深入推进“四个一”建设,对于法学所国际法所研究工作有何重要意义?未来在学术平台建设等方面还有哪些推进计划和安排?
李洪雷:深入推进“四个一”建设,是新形势下院党组为践行“三项共识”,深化研究所“两镇(阵)一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研究所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
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科研。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以科研为中心工作的政治机关,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委对研究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以“三项共识”固根本、“三项承诺”正作风、“三项举措”守底线,在思想、科研、组织等各方面着力治“散”,铸就有信仰、有情怀、有正气、有担当的法学理论铁军。
扶强保重加强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理法史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数字法学、人权法学、海洋法研究、涉外法治研究、法治国情调查研究等优势和重点学科及重要领域,夯实传统优势,打造学科高峰。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法治保障,特别是新型城镇化、新质生产力、统一大市场、人口老龄化等相关法治问题,开展系统深度研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利用我院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的优势,加强与相关研究所的交流合作,开展跨学科的深度研究。
要建设好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将其打造为两所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加强与实务部门及地方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决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打造高端法学期刊集刊群,充分发挥集刊学术引领作用,提高集刊质量和影响力。以更高标准编撰法治蓝皮书,夯实法律实证研究基础,依托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优化法治指数指标体系,高质量开展第三方法治评估。启动法学学科年鉴的编纂,发挥对法学学科发展的评价和引领功能。积极践行文化传承创新,依托中国法律史学会,对简帛学、古文字学和出土法律文献整理等“绝学”冷门学科采取特殊扶持政策。
下一步,联合党委要针对研究所运行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包括优化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标准,用好评价考核指挥棒;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科研效率,着力建设数字研究所;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切实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有力保障两所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段丹洁)
来源:社科院专刊 总第8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