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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日开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这是该法自1992年通过施行以来第四次进行修改,中国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将有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当日在就修正草案作说明时指出,修改代表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客观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5日在受访中结合个人履职经验说,“我真切感受到,此次代表法修改总结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将实践过程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
从2013年起,孙宪忠已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在他看来,与时俱进修改代表法,有利于帮助代表更好履职,进一步反映民众的意愿和呼声,“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目前,中国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近95%是县乡人大代表,很多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
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党和国家,一头连着广大民众。如何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此次代表法修正草案在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方面增加了不少内容。例如,修正草案明确国家机关联系代表的原则要求;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
“以立法的形式深化‘两个联系’,能够真正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把民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孙宪忠说。
代表履职不只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一般都是一年开一次。围绕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如何开展,修正草案也完善了相关规定,例如,明确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地域、领域等”组成代表小组;明确根据安排,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进行视察、开展专题调研。
“无论是在人大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代表法修正草案都就代表履职作了相关规定,体现出系统性。”孙宪忠说。
在代表们看来,这部人大代表“专门法”的修改,将为履职工作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添了新的标记。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