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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月民、肖京、郝俊淇参加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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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日,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法治”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共同协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研究员和肖京副研究员、郝俊淇助理研究员一起共同参加了会议交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北方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在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法律实务机构的近百名参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法治”为主题,设置开幕式、主旨演讲和闭幕式等环节。

 

会上,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席月民做了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说明,2023年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和服务会员,经有关单位推荐、会议表决通过,共增补王磊、郭昌盛、张牧君等13名理事,李蕊、郑翔等5名常务理事。

 

 

 

肖京副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中国金融稳定立法的底层逻辑与路径选择,他提出:在现代社会,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时期,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稳定意义重大。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确保中央提出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就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中国金融稳定法治体系。中国金融稳定立法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的基本路径:立足中国现实、找准中国问题、提出中国方案。选择综合立法的基本模式,采取联动立法的推进方式。

 

 

郝俊淇助理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恢复性救济”,提出我国《反垄断法》迎来了首次修正,本次修法尤其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威慑力度,但明显忽略了恢复性救济在制度构造上的缺陷。就有效终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消除其对竞争的不利影响而言,单凭《反垄断法》里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难以提供充分的保障力度。尽管基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固有职权,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之外作出其他恢复竞争的命令未尝不可,但这种文本缺陷和法律责任方式的结构性失衡是客观存在的。理想的修法方案是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改为“责令采取有效终止违法行为并消除行为对竞争不利影响的必要措施”,以此健全恢复性救济的法律基础,并形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在法律责任方式上的相似构造和连贯逻辑。

 

 

 

本次会议汇集了经济法学理论界、实务界众多专家及青年学者,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法治”的主题下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术研讨,会议凝聚共识、交流思想,取得了圆满成功。

 

来源: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