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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雷副所长应邀出席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全国法院第三十一、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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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至30日,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全国法院第三十一、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研究员应邀参加研讨并做点评。

 

 

研讨会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举办,采取线下、线上同步直播形式进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王轶,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孙晓勇,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人民法院出版社副总编辑林志农及最高人民法院部分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或做主题发言。

 

 

江必新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审判工作”为题作发言。江必新指出,要准确、全面、完整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司法原则,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做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锁定工作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司法效益最大化。要保持司法廉洁,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权威高效。

吕忠梅在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的发言中,系统介绍了理论渊源、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她表示,当前,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环境司法保护,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同时也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期待人民法院能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多关注、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相关司法问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广泛交流研讨,继续为中国特色的绿色司法道路建设贡献力量。

刘贵祥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已经成为法院系统影响最为广泛的学术活动之一。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推动人民法院学术研究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平台作用,突出政治标准、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为司法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提供智力支持。要积极整合全国法院学术科研资源,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高素质学术型法官队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侯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教授以及部分全国法院第三十一、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评选委员会评审专家参加研讨并做点评,全国各级法院分管学术研究的院领导、负责人、获奖代表以及国际法官学院代表共15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分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全国法院第三十一、三十二届学术研讨会表彰及经验交流、分组讨论三项议程。

 

来源:根据微信公众号“法律适用”2021年8月13日报道整理,原标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全国法院第三十一、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在京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