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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9日,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学术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会议由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承办,我所经济法室主任兼法学系副主任、法硕办主任席月民研究员、金善明副研究员、肖京博士和郝俊淇博士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主持。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翔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萧有茂书记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是成立较早、较为活跃的研究会,在推动经济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自成立以来,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不断完善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活动,研究成果丰硕,是法学会系统的优秀研究组织。他对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的今后工作提出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希望学会加强学术研究,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治的话语权;第三,希望学会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实践总结经济法治的经验,更好地研究促进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法治理念和制度。
张守文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跟各个省级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都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尤其是与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基于地缘、人员等方面的原因更是如此,希望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继续加强两会之间的业务联系与合作。本次会议主题是营商环境,涉及到经济法学的各个方面,与财政税收法、金融法、产业法等各部门都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与会代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可以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更大贡献。
张翔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感谢北京市法学会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学术年会交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举办;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也预祝这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科历史悠久,在过去若干年里取得非常丰硕的成果,培养了大量的经济法学人才,他希望与会代表在今后继续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科发展,助推经济法学科走向新的辉煌。
会议随后进行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的各项议程。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章程修改说明》。在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席月民研究员主持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并由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监事长。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我所席月民研究员连任副会长,他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爽副巡视员、司法部研究室马志毅处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王伟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继峰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吴韬教授、北京住总集团张建勋、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晨颖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肖江平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徐晓松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一起当选为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宗玉副教授为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海放副教授为秘书长。我所金善明副研究员当选为监事,肖京博士和郝俊淇博士当选为理事。
选举结束后,新任会长朱大旗教授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感谢北京市法学会和学会代表对他本人及学会新的领导团队的信任,感谢萧有茂书记拨冗莅临会议、指导学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他指出,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成立于1992年,由刘文华老师、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于军主任、宣武区人民法院陈桂林会长等老一辈经济法学研究者、经济法律工作者发起创立。期间,由王雨本教授和徐孟洲教授担任第二届和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现在,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的接力棒传给相对年轻一代的经济法学人,恰逢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经济法学人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作为新一届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他向北京市法学会,向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的各界同仁郑重表示,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和学会新团队一起,精诚团结,继承和发扬前辈经济法学人的光荣传统,传承和组织全市经济法律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新时代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为广大会员提供良好的交流和发展平台。
今年年会的研讨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共分为三个单元进行了会议交流。第一单元研讨由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兰芳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继峰教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风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叶姗教授分别上台发言,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律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教授进行了与谈。第二单元研讨由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高桂林教授主持。北方工业大学王斐民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陈群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天津工业大学付大学副教授分别登台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世明教授与我所金善明副研究员进行了与谈。第三单元研讨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王伟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挪威Polybo AS中国区总裁李业顺先生、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陈兰兰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生梁伟亮同学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李文华副教授和《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石新中编审作为与谈人进行了互动。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主持。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
本届年会主题集中,节奏紧凑,与会代表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角色与责任、经济法在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与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与对企业开办及运营的管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与财税法律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与金融法律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与竞争法律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探讨。年会勾勒出了在优化营商环境研究中经济法学的着力点和全方位研究视角,形成了诸多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年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和学术研讨的所有议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我所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韩希愈、陈伟铭、李宏、孙昊炜、刘振、金莆欣等同学,随老师们一起参加了本届年会的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