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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比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举办
4月21~22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与中国比较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宁波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宁波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黑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扬州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以及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印度金德尔全球法学院等海内外高等院校、实务部门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本次会议,提交会议论文90余篇。
4月21日上午9点整,会议隆重开幕。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主持开幕式,宁波大学副校长徐铁峰教授、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鸿钧教授、宁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长春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同志先后致辞,宁波市法学会副会长陶琳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徐显明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比较法学研究提出要求,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高度重视比较法学研究对于改革开放的积极意义,从中国国情出发,认真研究,借鉴吸收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简短的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紧接着,会议进入大会主旨发言环节。第一阶段的主旨发言由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秀清女士主持,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倪正茂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北京大学张骐教授、宁波大学董茂云教授先后作了主旨发言,回顾并展望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比较法学的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历程。第二阶段的主旨发言由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高祥教授、长春理工大学赫然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王艳彬法官、华东政法大学苏彦新教授、清华大学鲁楠副教授先后作主旨发言,探讨了比较法学的方法、教育与未来。
21日下午,会议进入单元交流环节。华东政法大学苏彦新教授与广西师范大学周世中教授主持第一单元“比较法学的基础理论”,西北政法大学邱昭继教授、中南大学王进文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马剑银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晓辉副教授先后作了主题报告,北京师范大学梁迎修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刘振宇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吕亚萍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田夫副研究员分别进行了点评。短暂的茶歇过后,北京大学张琪教授与宁波大学董茂云教授主持第二单元“比较法学与司法改革”,华东政法大学王海军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张文龙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杨国栋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谢晶博士先后作主题报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康宁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王婧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朱明哲博士、上海交通大学赖骏楠博士分别进行了点评。
22日上午,会议有序进行。首先进入第三单元“比较法与公法改革”的探讨,本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与华东理工大学郭曰君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岭教授、聊城大学杨盛达副教授、浙江大学金承东副教授、复旦大学杜仪方副教授先后作主题报告,山东大学姜峰教授、上海师范大学蒋龑博士、黑龙江大学申建平教授、宁波大学何永红教授分别给予点评。短暂茶歇过后,进入第四单元“比较法与民商经济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高祥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张建文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长春理工大学李畅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冉昊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何启豪副教授先后作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薄燕娜教授、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张红教授、宁波大学封红梅博士、扬州大学杨昌宇教授分别点评。
会议在主旨发言与各主题单元中,均设置了自由发言环节。与会代表就各阶段的议题积极交流,提出问题,阐发观点,分享研究体会。发言人、报告人纷纷回应评议人及其他参会代表的疑问。会场观点纷呈,气氛十分活跃。
11点30分,会议进入闭幕式环节。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志华教授主持闭幕式,宣读并颁发了2017 年度优秀论文奖,报告了研究会2017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宁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学兰教授作总结发言,赞赏了比较法学研究会的开放性,发表了个人参会的感悟。比较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高鸿钧教授作会议总结,对本次年会给予高度评价,特别肯定了比较法学领域青年学者的快速成长。他希望大家秉持独立开放、务实求真的学术态度,潜心比较法学研究,积极参与比较法学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共同推进我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西南政法大学张建文教授代表下届年会承办方向参会代表发出邀请。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