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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
刑侦一线破案能手
黄辉庆,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是成功审讯传销组织善心汇案1号犯罪嫌疑人的刑侦人员。黄辉庆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始终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参与指挥查办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参与、指挥办理刑事、行政案件1000余起,没有因执法不公引发一起行政诉讼或涉法上访。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四次、三等功五次;获评全省优秀刑侦队长、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破案能手、全省“清网行动”先进个人。
忠诚于党、秉公执法,忠实履职、服务人民,这是黄辉庆的精神特质,也是刑侦民警的精神特质,更是无数个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普通民警的精神特质。黄辉庆,就是那些为了群众安宁、人民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的杰出刑警代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主任检察官
铮铮检魂勇挑重担
施净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主任检察官。自1994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施净岚办理了长江集团原董事长焦自纯贪污、受贿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故意杀人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被称作现实版的“陆亦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施净岚敢于自我加压、勇挑重担。2017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她个人姓名命名的“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施净岚曾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优秀公诉庭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光荣铸成辉煌的理想,风霜凝聚成熟与厚重。为了蓝天的明亮,她挥利剑把乌云驱散,为了正义的承诺,她终把罪恶交给法律审判,为了公平与正义,她把公道讨还给群众……这就是施净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彰显铮铮的检魂,坚守法治的信念。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
“二真法官”忠诚尽责
方金刚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2017年10月17日下午,方金刚在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合议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51岁。方金刚忠诚尽责、担当奉献,勇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急先锋,推进司法改革的排头兵,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仍在合议案件,被誉为对事业、对工作认真、较真的“二真法官”。方金刚参加工作30年,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在民商事审判、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研究、国际司法交流等多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
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有气象、新作为,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好法官好干部。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方金刚将其一生锚定在司法为民的伟大事业上,忠诚奉献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贵州省盘州市司法局旧营乡司法所所长
不畏病魔心系百姓
邵林刚,生前任贵州省盘州市司法局旧营乡司法所所长。2017年8月16日因癌症去世,年仅51岁。他2010年确诊患舌癌,2012年又转移成肺癌,一直克服病魔折磨,忍受痛苦,坚持一线工作,组织让其调整岗位养病,他拒绝,每次结束化疗后都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4年,患癌7年,他的脚步遍布全乡202个村民组每一个角落,走访群众3万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千多起。因表现突出,他生前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贵州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司法部2017年12月追授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称号。
邵林刚常说:“百姓事无小事,无论如何一定要用心对待。”把责任看得比天大,把群众看得比天高,正是在这样的精神支持下,邵林刚坚持用忘我的工作态度对抗病魔,用生命兑现了司法行政战线上一名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
全力助推法治实践
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先后策划、主编多部《法治蓝皮书》,其中《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连续出版15本,并多次荣获“优秀皮书奖”一等奖。她担任主编以来,带领创作团队进行了全面改版,推动实证法学研究,推出一系列拳头产品,她以《法治蓝皮书》为平台,深耕中国法治发展的沃野。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已经连续出版了15本,这背后是田禾15年来的不懈努力。田禾以学者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全力助推中国法治实践,以学术研究推动社会进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政府透明度、阳光司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及智慧法院建设。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丹心为民书写忠诚
陈云龙,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2004年入警以来,陈云龙先后获立三等功3次、记嘉奖7次、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师破案能手”“全师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推荐录入“兵团刑事技术专家库”,2017年9月,陈云龙被公安部评选为“全国公安优秀刑警”。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陈云龙的带领下,先后有22人次受到立功嘉奖,集体荣获兵团优秀专案5个,集体三等功2次,师级优秀专案11个,先进集体6次、先进党支部3次,2015年被评为十二师“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2016年被评为十二师“五四”红旗团支部。
陈云龙说过:“每起案件都关乎群众利益,每起案件也都关乎公平正义,作为人民警察,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群众安宁、保一方平安。”多年来,陈云龙扎根基层,丹心为民,书写了一名公安民警的忠诚。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
严谨办案守护公正
杜亚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党的十九大代表。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河北聂树斌案、安徽于英生案、海南陈满案、新疆谭新善案、云南钱仁风案、吉林刘吉强案……从1993年进入最高检察院工作以来,杜亚起立足办案岗位,踏实履职尽责,办理申诉案件千余件,监督纠正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冤假错案,得到了人民群众和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2014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杜亚起常常用这首诗提醒自己。杜亚起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严谨办案、独立客观判断、敬畏法律,严守公正最后防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模范法官日均一案
陈昶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办案效果突出,2005年进入法院以来,年均结案360件,成功审理了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首例“被遗忘权案”等新型疑难案件,在全国基层法院首次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发布北京市首个名誉权诉讼禁令。陈昶屹提出的4项创新成果被司法解释所吸收,曾主持国家级课题两个,出版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篇,发表法制文章1200余篇。2017年1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昶屹“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陈昶屹说:“法官如同工匠,真正使自己感到满足的是作品,法官的作品就是司法判决和判例。”陈昶屹结案不仅多,而且难。在司法实践上,他专挑疑难杂症“下手”,成为扎根基层的专家型法官。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法援伉俪情暖边疆
陈贤,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4年,陈贤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只身前往西藏开展志愿服务,成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师。在她的影响下,2015年,陈贤与同是律师的爱人曹旭双双前往内蒙古,成为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夫妇。2016年,陈贤和曹旭又远赴新疆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3年来,陈贤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22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2017年11月,陈贤、曹旭夫妇当选全国道德模范。
“当我看到那些绝望、无助的老百姓找到我,因我尽心尽力为他们提供的法律帮助,他们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图的就是他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陈贤的话让我们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力量——不忘初心,淡泊名利,以绵薄之力,让更多人享受公平正义。
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司法改革幕后英雄
施伟东,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自2001年在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工作以来,以他为主执笔起草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平时,他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掌握一手数据和动态信息,主笔完成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研究》等10余项司法改革调研课题,不断完善改革的制度设计,为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好参谋和助手。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影响着申城乃至整个中国的法治进程,将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的过程中,离不开一位兢兢业业的“绘图人”——施伟东,他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舞台的幕后默默耕耘,奉献智慧与力量。
本版文字整理/郭文青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2017年度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