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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由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承办的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自贸区法治建设与经济法”研讨会在河南商丘成功举办。我所经济法室主任兼法学系副主任、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经济法室肖京老师应邀出席了本届年会。
会议开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主持。商丘师范学院徐茂田副校长致欢迎辞。他代表该校向年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向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他简要介绍了商丘的历史文化、该校的转型发展以及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基于河南省自贸区的重要地位,必须要坚决贯彻法治原则,把自贸区建设成依法治理的标杆。同时,他就河南经济法学会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时刻加强对法学研究工作的政治引领;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三是要切实提高研究水平,服务好法制建设。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华小鹏教授作了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总结了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的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包括:认真开展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研究成果丰硕;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与交流,成效突出;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社会服务成效明显;搭建研究会自己的工作平台,编辑会刊和文集,加强经济法学术研究和交流。同时,他提出了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的工作重点,即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努力完善研究会的内部治理机制,努力搭建多层次学术研究平台,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对外联系。
席老师为本届大会作了主题报告,报告主持人由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吕明瑜教授担任。席老师的报告题目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改革创新与法治保障》,他分别从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定位、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实践、上海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法治经验以及河南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难点与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和阐释,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烈反响和高度评价。他指出,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是对完善我国经济体制机制的有力推动,离不开法治的随行、跟进和保障。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1+3+7”共计11个自贸区的空间格局,河南自贸区成为内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代表之一。从实践经验看,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自贸区发展要求,建设河南自贸区,势必会同样带来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以及政府管理约束力的弱化,简洁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成为河南自贸区改革创新的关键点。他在介绍和评价河南省自贸试验区法治实践时指出,河南省政府十分重视河南自贸区立法和经济改革创新的互动关系,颁行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但立法的体系化、科学化、民主化仍存在提升空间。从执法层面看,主要强调了经济执法权的集中,通过综合执法机制突出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把切实保证自贸区改革创新措施的先行先试作为全面推进河南法治的重要抓手,确保改革成果的实施效果。从司法层面看,该办法虽然对司法参与自贸区建设关注不多,但多次强调对投资者、劳动者的利益保护。从守法层面看,还需要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养政府官员、社会公众以及公司企业的守法意识,同时注重于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自贸区立法的途径,增强其立法参与精神。在谈到河南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的未来任务时,他指出应重视从地方政府规章到地方性法规的提升,从综合性立法到针对具体事项的单独立法的深化,从试行政策到试行法律的转变,从注重立法到注重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方位跟进,从河南自贸区到河南全省各地区的经验和制度推广,以及从河南经验到国家立法的河南样本贡献。他强调,河南针对自贸区的地方立法,应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现实,关注《立法法》的具体规定,关注立法技术的科学应用,要正确处理法与政策的关系、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以及依法追责与容错免责的关系。在谈到河南自贸区法治建设的难点和重点时,席老师结合上海和广东自贸区法治经验,指出要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查评测制度,促进自贸区法治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宣传引导,以及统筹郑州、开封、洛阳三大片区整体立法和专项立法规划。河南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彻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因此他认为,要在法治保障与改革创新的双向互动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于河南实际和自贸区定位,突出河南本土特色,扎实推进自贸区体制机制改革,做到依法监管、依法服务和依法调控。
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金多才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向贤敏教授、许昌学院法政学院院长崔秀花教授等分别主持了“经济法与自贸区法制建设”、“河南省自贸区建设法律问题”、“其他经济法相关问题”三个单元的主题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相关选题分别进行了发言。我所肖京老师作为点评人,对第一单元发言人的发言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他在充分肯定发言人选题和有关观点的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完善意见。席老师指导的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张传兴同学,向会议提交了论文《河南自贸区的地方立法创新》。他在会议第二单元作了主题发言,并运用实证和比较方法,阐明了关于河南自贸区地方立法模式选择的个人意见。
闭幕式由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张林海主持。会上,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工业大学李棽教授宣布了新增常务理事、理事名单,与会人员一致表决通过。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彤教授宣布了获奖论文名单,与会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发获奖证书。我所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张传兴同学的《河南自贸区的地方立法创新》一文荣获一等奖,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单良同学的《贸易便利化与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荣获三等奖。随后,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河南师范大学王晓慧教授宣布了2018年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代表、许昌学院法政学院院长崔秀花教授向与会代表发出了诚挚邀请。娄丙录教授最后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强调了内容丰富、成果丰硕等年会特点,他对席老师所作主题报告表示由衷感谢,同时也对支持河南省经济法研究队伍建设的持续发展的所有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商丘师范学院参与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来自河南省内各高校的师生以及司法机关、律所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