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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五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2017年8月24日-26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和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师大刑科院)和山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五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成功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为“中韩网络信息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来自韩国木浦大学、弘益大学、尚志大学、东亚大学、警察大学、成均馆大学、岭南大学、大邱大学、首尔地方检察厅,以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武汉大学、东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法律院校和学术机构的4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届研讨会。
在研讨会开始之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刘冀民副院长、中共山西大学党委李富明副书记、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会长金信圭教授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进行了会谈,就本届研讨会在山西太原召开的意义以及如何进一步推动山西和韩国刑事法学界的学术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钧、张天虹教授和北师大刑科院院长助理周振杰教授参加了会谈。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主持,李富明副书记、刘冀民副院长、金信圭会长和赵秉志会长先后致辞。李富明副书记在致辞中代表山西大学向来自中韩两国刑法学界的专家表示衷心的欢迎与感谢,并表示,山西大学有着优秀的法学教育传统,期待这次研讨会能够推动山西大学与国内外刑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刘冀民副院长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西省法学会对来自中韩的会议代表表示欢迎,并指出,网络犯罪有着受众多、地域广、空间虚拟的特点,是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面临的难题,举办本次会议非常必要和及时。金信圭会长首先代表韩方代表向承办本次会议的山西大学法学院和北师大刑科院表示感谢,认为本届选择信息网络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为主题具有时代性与实践性,并期待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和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继续秉承十五年来一如既往的信义原则,把中韩刑法学界的学术友谊与合作继续下去。赵秉志会长代表中方代表团、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和北师大刑科院向各方表示感谢,回顾了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的历史,并指出,本届研讨会的主题契合时代需要,会议代表具有广泛性,体现了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的宗旨与精神。
按照研讨会预先商定的议程,在研讨会主题下,中韩双方代表围绕“信息网络犯罪的现状与法律问题”、“信息网络犯罪的刑法对策”、“信息网络犯罪的治理理念”、“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实践”、“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国际条约的准备与批准”、“网络犯罪刑事司法协助措施”、“信息网络犯罪的共犯问题”、“信息网络犯罪实证研究”、“信息网络犯罪个罪研究”和“信息网络犯罪中的法人责任”十个议题共提交了20篇论文。湖南大学的张智辉教授、北师大刑科院的赵秉志教授、北京大学的梁根林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喻海松博士、北师大刑科院的周振杰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仁文教授、东南大学的欧阳本祺教授、武汉大学的陈家林教授、中山大学的聂立泽教授、山西大学的张天虹教授先后以“中国刑法中的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立法修正问题”、“传统犯罪网络化:规则障碍、刑法应对与教义限缩”、“中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网络犯罪国际公约的制定与中国的立法准备”、“电信诈骗若干问题分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犯罪的刑事归责”、“网络诈骗犯罪刑事责任的评价困境与刑法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规范属性与司法适用”和“网络犯罪中的法人责任”为题在研讨会上发言,韩方十位学者也依次进行了对应性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中韩代表的发言进行了深入而精彩的讨论。
研讨会闭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张天虹教授主持,金信圭会长和赵秉志会长先后致辞。金信圭会长认为,与会的中韩两国学者围绕信息网络犯罪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与深入的交流,加强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增进了双方的理解,推动了中韩刑法领域在这一方面的交流。赵秉志会长也表示,通过双方代表的对话与交流,本届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既交流了学术,也增进了友谊,并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继续推动并改进中韩刑法学术交流。
研讨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颖峰博士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汪鹏博士担任翻译。
在研讨会后,山西大学法学院安排与会的中韩代表参观了太原市晋源区晋祠人民法庭等地,并听取了法庭工作人员关于中国基层法庭案件审理工作相关情况的介绍。
“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创立于2003年,是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与韩国比较刑事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年度学术会议,每年在中韩交替举办,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5届。作为在中国法学会大力支持下设立的双边性国际交流学术平台, “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每年选择具有时代性与现实性特征的刑法议题进行研究,已经成为中韩两国刑法学界稳定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推动中韩两国的刑事法学术发展以及两国刑事法学者之间交流合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来源:中国刑法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