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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秋红研究员出席“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主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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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朝阳区检察院举行研讨会 聚焦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见习记者 张梦娇)6月2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举行“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主题研讨会,来自该区公、法、教、团、妇联等机关及北京市人大代表等共60余人就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会上,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介绍的该院一项未成年人检察特殊机制“十字双程帮教机制”,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

“十字双程帮教机制”主要从案件办理和延伸监督两个维度展开构建。“十字”代表横纵双轴,横轴指信息,纵轴指办案,“双程”则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未成年被害人利益维护的双向保护,实现未成年人司法“全面保护目的”。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姚建龙将“十字双程帮教机制”概括为“行政保护,行政帮教,延伸职能,全面保护”十六个字,并表示少年司法要从经验走向科学。

目前,少年司法专业化发展刚刚起步,配套体系建设尚未成熟。“未检部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沟通,优化检察外部环境是必经路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对未检工作提出了建议。

据北京市朝阳区方舟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发起人徐胤介绍,截至目前,方舟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已为朝阳区检察院52名涉罪未成年人以及重要社会关系开展专业访谈、心理测评、犯罪原因分析、再犯风险性预估等内容服务。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权益部何滨表示,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可以和共青团联合探索空白领域,甚至将未成年人纳入到公益诉讼的试点范围,以寻求社会的熱感度。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彪认为,未检机构要把专业化的话语、工作转化的更平易近人,让更多人充分到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服务未成年工作中来。

我国刑法本就对未成年人有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会造成罪刑的失衡,这也成为本次论坛的热点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指导处江媞认为,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法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制度的叠加适用,两者并不存在冲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对的对象是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是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从宽处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主任熊秋红教授建议,未成年人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范围应扩大化,不能只限制于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对可能判处20年有期徒刑以下案件都可以适用。

“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处理有许多有利之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张妍说道,加快案件流程办理,更有利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罚力度,便于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此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并不意味着对案件事实、证据审查的弱化。

来源:正义网2017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