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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6月19日上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6月19日上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研讨会开始后,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李富成副主任介绍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沈开举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周户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高文英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王万华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刘艺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北京行政学院金国坤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此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立法非常必要且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决策行为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立法将有助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专家学者认为,应把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作为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重要目标,现阶段先行制定一部行政法规进行必要探索并积累经验也有一定的道理。专家学者认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具备了较好的立法基础,建议从法律的名称、行政决策的界定、主体的适用范围、决策的原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法律责任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吴春平、谭庆勇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又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创办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8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显著效果。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