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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数据开发利用法治研讨会顺利举行
12月23日,大数据开发利用法治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12月23日,大数据开发利用法治研讨会在北京瑞安宾馆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承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文显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文显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大数据工程已经列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战略工程之一,大数据的开发利用需要法治的引领、规范,也需要法治的保障。与目前大数据发展程度相比,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在执法、司法层面,法治都显得非常滞后。此次小范围但高层次的研讨具有重要意义,会后要形成一些成果,并推进成果的转化。
研讨会分为领导致辞、专家发言、自由讨论和总结讲话四个环节,由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伟国研究员主持。在专家发言阶段,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高富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龙卫球,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齐爱民,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副研究员支振锋,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部总监丁道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司法大数据事业部副总经理王锰,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金瑞,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马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陈尚龙等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发言。
专家发言和自由讨论阶段,各位专家学者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法律挑战、数据开放、大数据交易的数据权属、大数据开发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立法、大数据与法学研究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研讨。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处长左锦、强梅梅,副研究员李鑫鑫、刘灿华,助理研究员王宇飞,干部王丽娟、肖志威、敖婷婷出席了此次会议。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