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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陈泽宪所长再次当选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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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0月15-16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湖北武汉成功召开。会议选举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再次当选常务副会长,法学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当选常务理事,社科院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邓子滨研究员、国际刑法研究中心樊文主任当选理事。陈泽宪所长在第三单元学术研讨会上进行了题为《法治反恐与安置教育》的报告,刘仁文研究员在第一单元学术研讨会上进行了题为《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之关系》的报告,并担任第三单元研讨评议人。陈泽宪所长主持了本届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年会闭幕式,并在会议期间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的立法调研专家座谈会。

10月15-16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湖北武汉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承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郎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李少平,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裴显鼎等420多名来自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

年会开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主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首先在开幕式上发言,报告刑法学研究会年度工作和本届理事会五年的工作。随后,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郎胜在开幕式上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同意换届的批复,并且对中国法学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李少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岱梨,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在开幕式上依次发言。开幕式最后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教授致辞,高老先生为又一次参加年会感到由衷的喜悦。他表示,刑法学研究会从1984年成立以来基本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他本人已是第31次参加刑法学年会,见证了刑法年会在会议规模、开会质量、论文水平以及实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方面的不断提高。

开幕式后,会议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文远教授的主持下举行了第四届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和第三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颁奖仪式。于志刚教授等50名学者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法学所博士生徐持获优秀刑法论文特别奖;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仁文研究员获优秀刑法论文一等奖,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生周维明获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

15日下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陈泽宪研究员担任主持人。会议选举了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赵秉志教授担任会长,陈泽宪研究员担任常务副会长,陈忠林教授、黄京平教授、贾宇教授、柯良栋教授、刘宪权教授、卢建平教授、梁根林教授、梅传强教授、莫洪宪教授、齐文远教授、曲新久教授、张明楷教授、张旭教授以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的副会长候选人担任副会长,刘志伟教授担任秘书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其他理事会成员。理事会决定聘请高铭暄教授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本次年会设置了理论议题和实务议题,理论议题为“刑法改革中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问题研究”,实务议题为“当前热点犯罪司法适用研究”,具体包括“恐怖主义犯罪的司法适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适用”和“贪污罪受贿罪的司法适用”三个子议题。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在“恐怖主义犯罪的司法适用”单元进行了题为《法治反恐与安置教育》的报告,围绕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安置教育”的规定,提出安置教育是我国大陆首例司法化的保安处分制度,并对安置教育的法律性质、制度渊源和制度构建进行了分析,指出安置教育作为具有不定期性的强制性处分措施,需要特别谨慎的加以对待,并结合我国反恐形势和国际公约标准进行具有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刘仁文研究员在“刑法改革中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问题研究”单元进行了题为《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之关系》的报告,以一起交通肇事案为引子,指出在刑法学理上,《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属于空白罪状,需要参照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才能得以明确,而作为认定事故行政责任的事实和情节,并不一定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行为人违反的行为规范的保护目的,并不能将损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会议期间,陈泽宪所长还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的立法调研专家座谈会,对当前一些刑事立法问题发表了咨询意见。

16日下午,陈泽宪所长主持了本次年会的闭幕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分别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