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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3-14日,中国第七届破产法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我所经济法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应邀参加了本届论坛交流。
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苗林,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先后致辞,并对与会代表表示欢迎!
在第一天的大会主题发言阶段,王欣新、王卫国、石静霞等学界代表与钱晓晨、洪丹、章恒筑、夏正芳、孙英、蒋太仁、徐建新等司法和工商实务界代表分别就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企业拯救制度、跨界破产合作的国际新发展、破产重整信息网建设、基于工商管理视角的公司退出机制、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审判常态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强化破产审判促进市场出清相关问题调研以及企业破产重整司法保护等问题发表了演讲,法律出版社财经分社社长沈小英对“破产法文库”的出版作出了说明。
在第二天的大会主题发言阶段,陆晓燕、徐战成等司法实务界代表以及税务系统代表围绕破产重整实践的市场化完善、破产涉税处理的浙江模式、破产管理项目化信息化、管理人制度适用的现实困局及立法模式、新经济常态下破产重整理念的深化革新、香港破产法修改 动态与重点问题等作了主题发言。
本届论坛分为四个分论坛进行了单元研讨,主题分别为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企业挽救制度、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以及破产法其他问题。在开放式交流阶段,王欣新、杨忠孝、章恒筑、杨征宇、迟伟宏、任一民等人和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在闭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副教授作了总结发言。
论坛期间,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举行了理事会会议,主要就增加会员、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和团体会员等议题进行了表决,会上颁发了团体会员证书。参加本届论坛的会议代表有700余人,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有200余篇。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法院系统、律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服务公司、金融机构和企业高管、出版传媒等各界代表参加了论坛交流,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