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夫再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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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田夫的《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制度的宪法涵义——兼论重建检察机关垂直领导制》一文(《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2期)近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15年度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田夫应邀参加了于5月19—20日在广西桂林举行的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暨第十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这是田夫继2013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当年获奖论文为发表在《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的《什么是法律监督机关》)之后,再次获得该奖项。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每年评奖一次,奖励上年度公开发表并以检察基础理论为主题的优秀成果。
2011年至2015年,田夫致力于主要从宪法教义学层面研究检察制度,每年均有一篇论文发表,获得了各方关注与肯定。2016年4月1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聘请田夫为特邀高级兼职研究员。
田夫检察理论系列论文:
1.《诉讼法中法律监督词义考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主题研讨”,第28—34页;
2.《什么是法律监督机关》,《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第42—52页;
3.《论“八二宪法”对检察院之“双重界定”及其意义》,《东方法学》2013年第6期,第152—158页;
4.《苏联检察机关垂直领导制建立史考略——兼谈对中国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主编:《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53—160页;
5.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制度的宪法涵义——兼论重建检察机关垂直领导制》,《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2期,第5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