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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法学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2016年1月28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并讲话,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作工作报告,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张景荪、王振清、周珂、莫纪宏等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出席会议,各研究组织负责人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地方处处长李琛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杜石平同志主持。
会上,杜石平同志传达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讲话精神。
苗林同志就《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向大会作报告。他从“立足首都大局,咨政建言展现新作为;围绕中心工作,法学研究开创新局面;创新管理理念,研究组织迸发新活力;打造特色品牌,服务社会建设实现新进展;发挥独特优势,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果;立足争先创优,学会自身建设达到新水平”等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对于2016年的工作形势,苗林同志指出: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坚持加强引领、凝聚力量、创新机制、补齐短板、打造品牌,努力在开展法学研究、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打造核心法治智库、参与法治宣传和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对于2016年的工作任务,苗林同志从“推动法学研究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首都核心智库建设,建立完善符合群团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和拓展社会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建设,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杜石平同志就制定《北京市法学会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作了说明。通报了《北京市法学会机关干部联系研究组织工作制度》和《关于报送〈2016年开展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和《北京市法学会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
张所菲同志在会上代表中国法学会作了重要讲话。首先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建设,特别是全国地方法学会和市县法学会建设情况。对北京市法学会建设,尤其是会员队伍建设、法学研究工作、参与社会法律服务、研究会建设、区县法学会建设和北京市法学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希望发挥北京市法学会的独特优势,积极为加强国家法治建设和中国法学会建设建言献策。
最后,就做好学会全年工作,苗林同志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各研究组织要组织法学法律成家学者和会员,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会议精神,统一到“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要求上来。二是认真谋划年度工作任务。各研究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好2016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于3月中旬前报送市法学会。三是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引导法学法律成家和广大会员,在法学研究工作中,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听党话、跟党走。四是要加强联系和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