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翟国强副研究员应邀出席《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咨询会
字号:

2016年1月25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研讨过程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孙霄兵司长简要介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党委书记刘军副院长,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劳凯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申素平教授,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王烽主任,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部朱广新主任,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副研究员,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副教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薛文喆副处长等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修法应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民办教育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目标。但从整体上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民办教育的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对国家支持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关注的不够,仍未能很好地解决民办教育中学校、教师以及学生不能与公办教育享有平等地位的问题。专家学者建议从民办学校的分类、民办学校的法人资格、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平等地位、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投资者的权益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承办,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协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和彭伶副主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翟刚学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日期: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