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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欣新、陈根发应邀出席《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家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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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上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研讨会开始前,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张建华处长简要介绍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杜晓帆研究员,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文物学会古建园林分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文物建筑保护研究所王贵祥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陈根发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欣新研究员,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文学院史吉祥教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幼铮文博研究馆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故宫博物院审计室主任黄哲京副研究馆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田艳教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余锦生主任,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法务总监刘莹等参加会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梁凤云博士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文物保护法》对我国文物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现行《文物保护法》在一些方面已不适应文物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地启动法律修订程序十分必要。《文物保护法(修订送审稿)》较现行法律已有一定进步,强化了政府责任、扩大了社会参与、拓展了活化利用、加大了执法督查和违法处罚力度,补充完善了文物保护具体法律规定。专家学者认为,在立法思路上,应进一步明确文物主管部门的职权配置,增强其在文物保护中的履职能力;应注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要求公民履行保护文物义务,也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法尤其是物权法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专家学者建议从概念界定、框架结构、行政许可的设定、文物保护补偿机制、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与国际公约有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国家文物局辛泸江处长和侯珂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专家学者学术报国提供常规性平台,中国法学会2016年继续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同时,为了扩大意见征集范围,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民间的智慧,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对法律法规和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将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2015年,中国法学会组织了38场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分别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的草案或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共有545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逐期呈报给有关中央领导和立法机关,收到了显著效果。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日期:201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