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学部委员赴南京财经大学举办“学习民法的第三种方法——以合同法为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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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梁慧星做客南财论坛
11月26日上午,应法学院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梁慧星做客南财论坛,在我校仙林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学习民法的第三种方法——以合同法为例”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董学立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聆听了讲座。
梁慧星教授首先概括了学习民法的三种方法:一是精读一本好的教科书,掌握概念,加强记忆;二是分析案例,结合某一特定概念,系统学习内容;三是学习法律条文,理解记忆主要条款。对于第三种方法,梁慧星教授建议大家从学习具体法律的总则入手,注意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要以条文为中心,贯穿司法解释、案例判决以及实务。他强调,方法也是一种知识,但方法的运用要比知识的获取更重要。随后,梁慧星教授以《合同法》为例,选取第9、14、26条等重要法条,对合同形式、合同效力、要约、格式条款等专有名词进行了详细解释,增强同学们对合同法知识的理解。最后,梁慧星教授与现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
梁慧星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在民法总则、民法物权等方面都有精深研究。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网站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