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2015年11月30日下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指导思想要与时俱进,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体现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前瞻性,积极探索在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实现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影行业的有效监管,力求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进而促进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今天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有行政法、知识产权法和法制文化等研究领域的法学专家,有编剧、导演、制片人和电影公司等电影业界的代表,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从各自所关注的角度对法律草案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会后我们将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和有关部门立法时参考。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王兴东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欣新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副部长王四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陈根发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李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贾旭东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传媒法研究中心主任李丹林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吴峻研究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杨会永教授,首都经贸大学传播学系主任郑文明教授,北京君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裁、中国百老汇娱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小马奔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钟丽芳,华人全球影业集团李新董事长,影视导演、制片人苗炜基,华壹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刘代军董事长,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影视法律事务中心创始合伙人郑小强律师,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副院长司若副教授等参加会议。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清华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崔国斌主任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将成为电影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电影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立法的指导思想要与时俱进,特别是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等中央精神,坚持深入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和吸收各国优秀文化成果并重,着力解决制约电影行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对电影业界呼吁多年并十分关注的电影分级制度作出回应。专家学者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建议从立法的指导思想、法律的名称、尊重和保护剧本的原创性、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处罚的适度性、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可操作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核心概念的界定、章节结构及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共同承办,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也给与了支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和法学成果应用处孙立军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