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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鸿飞研究员参加《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专家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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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9月28日,《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

2015年9月28日上午,《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

陈冀平书记指出,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为落实中央提出建立新型智库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而精心打造的品牌项目。今年以来,我们已经组织了28场研讨会。纵观这2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大体上有这样几个特点:从研讨的法律法规草案文本上看,囊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几乎所有公开和内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几部重要的部门规章。从研讨的组织形式上看,都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具体由研究部与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相关研究会共同承办,有的时候地方法学会也参与其中。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参与到国家立法中来,既能保证推荐、邀请的专家学者在本研究领域里是顶尖的,从专家学者这一块确保研讨会的高质量,也能充分发挥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团结带领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承担起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的使命。从参会的实务部门上看,立法机关对立法专家咨询会非常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在多数场次的研讨会都派出有关法室、有关业务司局的负责同志参会,直接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相关的部委,如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也都对与其相关的研讨会派出有关司局的同志参会,立法机关、实务部门与专家学者形成良性的互动和交流。从研讨会的成果和效果上看,每场研讨会结束后,我们都会原汁原味地形成专家咨询报告,除了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委托单位,还会送给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尤其是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我们还报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应该说,中央领导、立法机关对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都很重视,有的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有的意见体现在后来的法律草案中,有的没有被采纳的也在草案说明中予以了回应。

陈冀平书记强调,资产评估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既要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又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审慎论证。《资产评估法》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直接组织起草的,这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并不多见,足见这部法律的重要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商务部、保监会等部委都有一定的参与,有的是某一行业的资产评估业务的直接管理单位。就拿监管体制来说,从草案到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的都是国务院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协调和指导评估行业发展。现在征求意见的草案三次审议稿,又回到了现行的评估行业由五个部门分别管理的现状。在监管体制上,涉及重大利益的调整,影响到部委之间职责的划分。到底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好呢,还是维持现状各自管理好呢?像这样重要的问题,还需要专家学者发表高见。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科院原副院长周友苏研究员,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政法大学王全兴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梁上上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王万华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谢鸿飞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副教授等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孟强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资产评估法》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专家学者认为,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体制,既是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又是资产评估行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资产评估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时机条件比较成熟,应对监管体制审慎论证并做到科学立法。专家学者建议从法律的定位、监管体制、法律责任、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准入门槛、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框架结构、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调整。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具体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研究部副主任彭伶,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王国航处长、条法司张爽副处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综合部周振国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姜杉调研员和李肖副处长,住建部法规司苗雨新副处长,商务部条法司孔晓冬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