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刘海年、刘兆兴获聘
为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
为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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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网讯(记者 富家奇) 据中国法学会网报道,8月29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在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共200余人参加会议。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当选为会长。同时,为了邀请在法学法律界享有崇高威望、在法学理论或法律实务方面具有高深造诣的人士为研究会建设和工作开展提供咨询意见,决定设立咨询委员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年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兆兴研究员等19人被聘为咨询委员会委员,并由新当选会长陈冀平颁发聘书。
据介绍,董必武法学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一脉相承。为了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研究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独特作用,决定在保留研究会现有名称“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基础上,加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的牌子,将研究会的任务和业务范围拓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研究会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尽快拿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框架、主要内容以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中长期规划,不断深入研究、丰富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