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月民应邀赴河南大学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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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下午,我所经济法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副研究员应邀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为该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聚焦我国宏观调控的法治化》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主持,在该院三楼模拟法庭进行。席月民主任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调控的实践以及所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了现行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现有立法模式的缺陷,指出了重构“总分结合”立法模式、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重要性。然后,他重点分析了依法调控应当坚持的五大原则,即合理原则、间接原则、有限原则、效率原则和协调原则,对我国宏观调控目标选择的科学化和调控工具的法定化进行了深入讲解。最后,他围绕我国宏观调控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权的科学配置问题展开了系统分析,提出了自己关于改革原则以及权力纵向和横向配置方面的主要建议。在互动环节,他针对同学们提出的税率调整与税收法定问题、依法调控中的合理原则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关系问题以及依法调控的法律责任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浅出、耐心细致的解答。本次报告会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就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作了重点讲解,受到了该院师生的热烈欢迎,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