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翟国强在山西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理论与制度》讲座
字号:

中工网4月21日讯(记者王雨茜)全省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班今天上午在省总开班,全省副处级以上工会干部、省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将参加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开展这次专题学习活动,是全省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省总强化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法治基础的具体行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在开班仪式上讲话,并参加了学习。

用一周的时间,把全省副处级以上工会干部召集回来集中进行专题学习,这在省总是不多见的举动。省总党组对此次学习活动非常重视,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从授课内容到授课教师的邀请都进行了认真研究,最终确定了与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关系更为紧密的《民法》、《宪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七项授课内容,所邀请的授课老师多为来自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

田喜荣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是一次集中系统性的学习和交流,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点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省工会干部法治素养的迫切要求。他强调,作为党的事业的一部分,作为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工会工作必须加强法治化建设。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总体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田喜荣强调,基层工会干部是工会法治化建设任务的执行者,工会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争取职工合理利益的重要职责,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依法治会、依法维权、依法履职的本领,对于工会而言至关重要。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工会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在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熟悉和理解法律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构成、法律调整方式、法律适用规则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活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会干部要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依法推进工会组建,依法管理工会,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开班仪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作了题为《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的几个问题》的讲座,他围绕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立法,从九个方面系统讲解了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内容和法律责任等。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翟国强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理论与制度》的讲座。

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兴旺主持培训学习。省总工会副主席梁克昌参加培训学习。

各市总和各产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