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勇、邓丽参加慈善法民间版本研讨会
字号:
小
中
大
2014年12月21日,由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主办的慈善法民间版本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主旨在于集中发布慈善法的民间版本和研究成果,为国家立法提前做好知识普及和法律宣导的准备。我所社会法室研究团队由薛宁兰研究员牵头、举全室之力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学者建议稿)》于当日公开发布,董文勇副研究员、邓丽助理研究员代表该研究团队参加了这次关于慈善立法的民间盛会。
此次研讨会共发布了分别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五家机构提供的慈善法建议稿,并通过民间版本比较报告、起草团队回应提问以及大会主旨发言等多环节、多形式对慈善立法进行宣导与争鸣。
我所助理研究员邓丽代表起草团队集中回应了与会代表关于慈善与公益概念的关系、慈善组织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慈善捐赠与募捐的规范与促进等多项问题,并以“慈善服务”为题作主旨发言,指出现代慈善是民间原动力与法治新道路的统一,慈善服务领域应重在保障服务创新空间、增强政府促进责任。董文勇副研究员在会议发言中指出,当前慈善事业涉入的领域有不少属于政府的基本保障责任,我们在积极倡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同时也要及时有效地提高国家的履责能力。
本次论坛定员为百人,分别代表政界、学界、社会组织界(基金会、社团、民非、备案组织、免登组织、境外驻华组织)、企业界、传播界等,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大力支持与热情参与共同成就了这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