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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家深圳讲坛”再开讲 民法学家梁慧星来深传授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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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2日下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主办、金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名家深圳讲坛”(第二期)在深圳市委党校大礼堂开讲。

深圳新闻网2月23日讯(记者 王丹丹)2月22日下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主办、金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名家深圳讲坛”(第二期)在深圳市委党校大礼堂开讲。本次讲座邀请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就法律思维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讲授。

“法律名家深圳讲坛”是由金地律师事务所倡设的大型学术型法律讲坛,计划每年举办1至2期,邀请国内各个法律领域的著名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讲授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全局性的法律知识,旨在推动深圳法律共同体的交流,提高法律理论研究和实践水平。2013年7月,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在市委党校礼堂就若干重大刑法学前沿问题进行了专题讲授,从而拉开了“法律名家深圳讲坛”的序幕。

本次讲座梁慧星以法律的六大属性与“法律思维”的关系为主题。法律思维是法律人不同于其他职业群体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梁教授开宗明义,首先指明法律的规范性,从律师代理原、被告时“主张”和“抗辩”的两大主旨,并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展示了一个诉讼对抗的清晰脉络。法律是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具有社会性,梁教授指出,法律的社会性对法律思维的意义在于,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应考虑社会生活经验,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不同解决方案的社会效果。

来源: 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