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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日上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隆重举行。我所经济法室席月民主任与肖京博士一起,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由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刘兰芳副会长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北京市法学会领导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名誉会长刘文华教授到会并先后致辞。大会通过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王雨本教授所作的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了《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章程》,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以及监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我所席月民主任接替崔勤之研究员当选为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丁一博士、金善明博士和肖京博士当选为新一届理事。新一届理事会包括会长1人、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监事长1人、监事2人、常务理事101人、理事390人,为控制规模在人数上较上一届有所限制和减少。本次会议还专门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作了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题报告,集中就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大会交流。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成立于1992年,其前身是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是由北京市经济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关心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其他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并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目前会员已达500多人,分别来自首都高等院校、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一直致力于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崇高事业,每年均组织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在首都法学界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对积极推进首都北京经济法学研究和经济法治建设发挥出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