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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李明德教授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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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院 作者:陆莎 韦冬梅 摄影:张彧荣 吴绍榕 [日期:2013-11-22]

11月19日上午,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到我校作题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的讲座。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齐爱民主持,法学院研究生、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聆听了讲座。

李明德教授讲述《商标法》的修订

法学院学生听取讲座

李明德教授首先对《知识产权法》的修订进行说明。他说,前两次的修订是为了应对外在压力,第三次修订则是为了应对内在需求,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讲述《商标法》的修订时,李教授说,文字、图形、颜色、三维标志等各种标记都可以成为商标,并介绍了注册商标的条件。对于新《商标法》中增加的"驰名商标不得广告宣传"条款,他认为这将会减少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及驰名商标标签的产生。新《商标法》加强了对恶意侵权惩罚力度并确定了帮助责任,李教授认为这是立法的进步。

对于《著作权法》的修订,李教授重点解析了该法律修改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如废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重构著作权权利体系、权利的限制、转让以及对著作权的保护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时他还对杂技艺术作品、字体权等争议问题作了解读。在谈到著作权的划分时,李教授认为著作权应按照《伯尔尼公约》划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才更为准确。

互动环节中,学生对"iPad商标侵权案""淘宝假冒伪劣商品"等事件进行提问,李教授作了详细解答。

齐爱民院长总结讲座时说,李明德教授参与了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主要知识产权法律的立法修订论证工作,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方面影响很大,他精彩生动的授课,让我们领略到了大师风范,也激发了学习《知识产权法》的热情。(编辑:韦丽蓉 校对:覃柳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