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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染色花椒、毒生姜、镉大米、毒皮蛋,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给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今年5月6日、8日、31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都提及食品安全问题,并表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表示,2009年6月颁布实施的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并在今年内完成修订。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关注、讨论最激烈的话题。
监管缺失
“民以食为天,然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十几亿人口不敢吃不敢喝,这对一个现代化社会来说是个非常不可理喻的现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云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陈云生说,过去屡屡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政府监管的缺失,而且当舆论曝光之后,政府相关部门才跟进,显得非常被动。
据悉,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模式。然而现实中,“分段监管”演变成在食品许可和标准订立时“多头管理”,对食品安全事件“谁都不管”,备受公众质疑。
“‘多个部门管不好一个餐桌’一直被认为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之一。”陈云生说,“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13个,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有5个。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十几个部门均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标准政出多门,缺乏操作性。各部门之间或者争夺监管权,或者相互推诿监管责任,最终造成监管不力,问题难究。”
“今年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之后,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所改善,但机构调整之外还需要多方面的配套。”陈云生认为,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管理、机构调整和提高效率,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因此,修订《食品安全法》,变得非常紧迫。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因为政绩考核或利益驱动,往往充当了不法经营者的保护伞,对于食品安全睁只眼闭只眼,导致监管缺席。”陈云生说。
严格监管
如何“重典治乱”将是《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关注、讨论最激烈的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在近日召开的“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上也介绍,基层执法部门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是现行《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
“严格治理当然是最重要的环节。”陈云生说,改进过去政府监管被动、缺席的状况,增强监管职责、力度,这是当前食品安全领域最主要的问题。但是,他表示,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严惩”就能万事大吉。
陈云生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暴露的是现代化进程中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食品方面的简单表现。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都是缺一不可的。
“中国有2亿多家小农户和几十万家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无处不在,要求监管部门每天24小时监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监管部门不能天天盯着企业经营者不放,只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或抽查。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也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陈云生这样认为。
刘佩智说,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无论是否要用严刑峻法,首先需要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做支撑。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建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下一步的重头戏就是地方监管体制的改革。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