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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需多学科参与
席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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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日,首届“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论坛”在北京举行。该论坛旨在促进经济法与宪法、民商法以及社会法等部门法学之间的横向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认为,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还有待研究,政府在市场中有其特定的职能、作用和地位,他希望在经济法、民商法研究方面达成共识,对未来政府的职能有一个更加明确的定位。

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研究需要多学科的共同参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认为,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包含了经济法治建设,但并不限于经济法一个法律部门,也包括民法、商法等法律部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认为,多年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发展不需要民商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提出,在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进程中,经济法治建设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和学界期待仍有不小距离,我们需要发掘更多的学术关注点,推动不同学科之间的研究成果实现纵深交流。

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423期)2013年3月6日第2版

网页:http://www.csstoday.net/Item/5243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