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华文就青海省煽动藏人自焚案件审判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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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际法研究所柳华文研究员接受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采访,就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普化故意杀人、煽动分裂国家一案的审理发表评论。
柳华文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藏人自焚案件有其复杂的政治和宗教因素,但是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应该严格依法处理此类案件,保护公民权利,同时依法、及时追究犯罪。我们希望运用法律,维持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他注意到,在本案中,被告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当地法院注意保障被告人普化的合法权利,被告人普化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法庭为他提供了藏语翻译,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了调查、辩论,普化及其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
他在回答提问时还提到,不仅佛教,世界各大宗教,都非常珍视生命。尊重和保障生命权,是基本的法律、宗教和人类价值。煽动他人自焚是极为错误的,应予制止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报导,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普化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