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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立法研究”课题组赴江苏省南京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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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立法研究”是社会法室2012年承担的院重点课题。11月12-14日,社会法室的薛宁兰、冉昊、董文勇、邓丽在江苏省省会南京市开展调研。课题组先后在江苏省民政厅、省人大法工委、省慈善总会召开座谈会,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就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状况、《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效果等,进行座谈。

江苏省慈善事业虽起步较晚,却发展很快。2010年,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颁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地方法规的省份。省民政厅法规处对课题组来访高度重视,他们组织省民政厅相关处室、省慈善总会、爱德基金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省人大法工委为本次调研提供了人力、物力支持。省慈善总会领导积极热情接待课题组到访,细心解答课题组成员问题。座谈会内容涉及《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颁行以来的宣传与贯彻,条例对江苏省慈善事业的推动,条例制定过程中的争议点,条例的亮点与创新。与会者还从工作实际出发,畅谈促进江苏乃至全国慈善事业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并对全国性立法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建议。

三个座谈会会后,课题组成员不仅了解到近年来江苏省慈善工作取得的骄人业绩,也对慈善立法应解决的基本问题、重点和难点,慈善法的体系,慈善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社会法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