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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改革程序性立法课题组”赴多地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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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至7月30日,我所"改革程序性立法课题组"分赴深圳、湖北、重庆、西安、沈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活动。

"制订《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条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经过全国公开招标,由我所周汉华教授领衔的课题组成功中标,承担改革程序性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将参与条例的全程起草。该课题研究时间紧,任务重,我所陈云生教授、渠涛教授、廖凡副研究员、李洪雷副研究员、丁一副研究员、翟国强副研究员、刘洪岩副研究员、李霞助理研究员、田丽春博士,南开大学宋华琳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凌维慈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鹏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苏苗罕博士均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并吸收了宪法行政法研究室的部分博士、法律硕士参与课题研究。

本次调研共分为三个调研小组,同时出发、同步展开。深圳、湖北组由周汉华研究员、翟国强副研究员、裴亚南同学、张力元同学组成;重庆、西安组由李洪雷副研究员、丁一副研究员、许琳博士、王斌同学组成;沈阳组由渠涛研究员、南开大学宋华琳副教授、朱宝丽博士、石超丹同学组成。

各调研小组通过不同形式的座谈会,与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法制部门以及人大立法部门等进行广泛交流,了解各地改革创新规定出台与实施的情况以及目前面临的问题;通过分别对政府官员、学者、工商界、公众四个群体的抽样问卷调查与随机访谈,了解各界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看法与建议,达到了课题设计的目的。

(石超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