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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滨: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要不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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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1日 09:14:44  来源: 法制日报

建议取消成年人报告义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达列力汗•马米汗说,草案规定免除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但是这种修改不彻底,应该规定取消。

“这一条规定要求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就业、入伍时要报告自己的前科,这不利于罪犯的改造,也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现在在就业、入伍的时候,往往有一个政治审查的环节,尤其是入伍条件比较严格。这一审查可以交给单位,不一定再要求曾经犯罪的人员再履行报告义务。这一条规定在现实中可操作性也不强,如果曾经犯罪的人员不如实报告又怎么样呢?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建议取消“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

有专家也认为,刑法第一百条只是一个宣誓性的条文,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认为刑法不应规定前科报告,刑法修正案不应当只‘完善’这项制度,而是应当完全把这一条删掉。”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说。

邓子滨认为,刑法规定了前科报告义务之后,却没有规定后果。即使当事人不报告,也不会造成任何后果。因此,刑法中原有的规定只是一种宣誓、表态或者提示,这是没有必要的。

邓子滨举例说,前科报告义务应由利益相对人提出,比如某些部门可以要求应聘者证明自己没有前科。如果你欺骗,就开除你,这就是后果。但如果不是特殊单位,就不应设定这个门槛,比如不能规定有前科的人不能上大学。否则,学校就涉嫌歧视。因此,这一问题无需刑法解决。(陈丽平 李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