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刘仁文研究员谈律师伪证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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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下午2:3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博导刘仁文研究员在行敏楼410教室发表学术报告——《从“李庄案”看律师伪证罪的若干问题》。此次报告会由刘远教授主持,法学院众多师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刘仁文教授作为该案件二审律师辩护团律师,对该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许多精辟的见解。首先,刘仁文教授陈述了案件事实: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因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庄案” 自立案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其次,刘仁文教授对该案件二审中的四项指控逐一分析,从细节方面指出其中存在漏洞。刘教授认为这一案件折射出我国法治进行中众多问题,该案件的判决,将对未来中国律师制度、刑事律师辩护权的演变,产生深远影响。
随后,刘仁文教授以该案件为出发点,客观评价了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他指出,当事人因举报律师作伪证而立功,会造成立功制度的滥用,影响司法公正,也影响律师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此外,他还从正反两方面对我国律师职业现状进行分析:一方面,律师生存环境恶劣,尤其刑事诉讼律师难做;另一方面,律师整体道德水平下降,某些律师确实在人格、道德方面存在瑕疵,容易造成司法腐败。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提出疑问,刘仁文教授一一详细解答。最后,我院陈洪兵老师对刘教授的报告作了精彩点评。这次报告会是从“李庄案”引发的一场有关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律师制度的深层次讨论,会场掌声不断,报告会受到学生们的一致好评。(法学院研会供稿 薛嫚/文 胡明浩/摄)
资料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