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祥德教授应邀到南宁市检察系统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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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冀祥德教授应广西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为该市检察系统干警讲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冀教授履职警察、律师和挂职检察长的丰富经历与学者理性思考的结合演讲,把僵化的法律条文变成了鲜活的司法现实。
讲座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同学余兴未尽,次日专程邀请冀祥德教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讨论交流。
(中国法学网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