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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研究员在泰国最高行政法院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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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4日,是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建院10周年的日子。泰国最高行政法院为了应对该国的环境问题,决定以召开“环境法的状况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国际研讨会”的形式予以庆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常纪文研究员、德国蒙斯特大学环境与规划法研究所所长Hans D. Jsrass教授、荷南Asser 研究所的Wybe Th. Douma 教授、日本大阪大学法学科大久保规子教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Joon Hyung Hong 教授和泰国最高行政法院的Suchat Mongkollertlop大法官9位学者或者法官受邀参加研讨会,并作主题报告。

常纪文研究员在研讨会上作了“中国环境法的体系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英文报告,介绍了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并对中国、欧洲、日本、韩国的环境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常纪文研究员还回答了众多泰国与会者提出的环境法律问题。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官、院长Ackaratorn Chularat教授全天出席会议,并聆听发言。会议闭幕前,泰国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和德国阿登那基金会负责人为6位演讲的环境法学者颁发纪念品,以示感谢。

来自泰国行政法院系统和泰国法学院校的200多名与会者参加了会议。2010年3月3日晚,泰国最高行政法院院长Ackaratorn Chularat教授宴请了常纪文一行。2010年3月4日晚,常纪文研究员还应邀出席了泰国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举行的庆祝建院10周年鸡尾酒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