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记孙宪忠教授关于物权法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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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0日上午8点40分左右,望江校区研究生院3-204陆续坐满了来自法学院各专业方向的学生,大家在静静等待一场期待已久的学术盛宴。终于,9点20分,孙宪忠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匆忙来到了教室,首先他对因堵车而迟到向大家表示深切的歉意,同学们对此回报以热烈的掌声。紧接着,在法学院党委书记古立峰教授的主持下,在同学们再次热烈的掌声中,讲座拉开了序幕。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物权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物权法》自07年实施至今,其现实状况究竟如何?孙教授根据现实情况,结合自己的观察和社会调查,向大家讲述了物权法实施中的10个具体问题。
这些具体问题包括:一体承认、平等保护问题。分析了这一原则贯彻的障碍和有利条件,指出我们针对这一问题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建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面临的问题。指出多级别的登记问题得到了处理,但多部门登记的问题仍然严重;准不动产物权登记问题;区分原则的理解和贯彻问题。孙教授认为,贯彻区分原则成为物权法司法的核心技术问题;公共财产制度的科学化问题;集体所有权制度现实和立法存在巨大差距的问题;征地与拆迁中的问题;农民个人地权进入市场的问题。结合小产权房现状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担保法中的担保物权制度被废除的后遗症问题;权利质权中的质权登记、交付问题。针对以上10个具体问题,孙教授结合现实和自身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及仔细的观察和调查,为大家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
紧接着是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
最后,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相信孙教授博学的知识和观察问题的视角与方法,一定令在场的每一位同学受益匪浅。
文章来源:院系团委
撰稿人:石红霞
资料来源:四川大学团委网站http://tuanwei.scu.edu.cn/tw/articleshow.php?type=fengcai&id=1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