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莅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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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来到我校。昨日下午3:00,梁慧星教授在我校学术会议中心八号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法律思维”的讲座,我校法学院院长丁文英教授主持本次活动。
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四川青神人,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民商法论丛》主编。《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典》起草组核心成员。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及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咨询员、公安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来源:内蒙古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