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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滥用网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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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人肉搜索”使得一些网络曝光的内容缺乏核实,网络暴力容易被网民情绪化所误导,怎样对网络反腐和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

莫纪宏:“人肉搜索”是一种依靠网络技术而存在的特殊的网络行为,本身只具有技术的特点。如果使用得当,可以有效地揭露腐败现象,但如果引导不当,也可能会导致侵犯公民权利。所以,要依靠“ 人肉搜索”这种手段来揭露腐败现象,必须教育网民具有基本的守法意识,不能滥用网络权利,只有形成了健康的网络文化,才能真正地形成网络监督的良好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部门也才能有效利用网络监督这种形式来强化反腐倡廉的效果。

马长生:网络信息同其他信息一样,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都可能有虚假信息,甚至有谣言和诽谤。职能部门对网络信息必须认真地、负责任地进行调查研究,弄清真伪,让广大网民不为虚假信息所误导。对于谣言和诽谤,则要依法查处。至于这方面工作的规范化问题,也要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职能部门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夏新华:“人肉搜索”是个新事物,虽然有点偏激,但是更有它存在的合理之处。只要“人肉搜索 ”没有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没有侵犯他人的人权和隐私,“人肉搜索”是可行的。一方面,网络的监督唤醒广大民众的反腐激情,唤醒广大干部的良知。另一方面,给不道德的人和违法乱纪的官员以压力——害怕曝光,害怕“人肉搜索”。

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在,强行压制“人肉搜索”没有用处,反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但是,对网络的规范和管理也是势在必行。应正确引导,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机制。

法制周报:您对网络反腐和网络执政还有哪些思考?

莫纪宏:网络反腐和网络执政最关键的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环境下言论表达自由的好的一面,而尽量避免不利的因素,只有主动引导,严格规范,政府才能更好地利用网络来为反腐倡廉和执政服务。

资料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