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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程序法治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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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徐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构画了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公报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从我们程序法学研究的专业领域来看,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包含了程序法治现代化建设。在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重点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程序法治现代化建设,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需要通过完善诉讼制度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进路实现。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7月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规律,是我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依规,是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建设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的制度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