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超教授“认识人工智能与通用人工智能”专题讲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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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法学研究所“人工智能与法治系列活动”暨法学分馆“新质服务月”系列活动之“认识人工智能与通用人工智能”专题讲座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法学分馆主办,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王莹主持,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深圳理工大学教授、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双聘领军科学家董超主讲。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平台经济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李勇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正高级工程师李强治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担任评议人。来自法学所、国际法所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等近4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主题演讲环节,董超研究员从科学家视角系统阐释了人工智能与通用人工智能的定义,并分析了超级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他提出现代人工智能的四条判别原则,并将通用人工智能按能力划分为六个等级,指出最高级的超级人工智能可能具备自由意志。董超研究员强调,现代人工智能将深刻重塑人类社会的知识体系与规则框架。面对全球技术竞争加剧的态势,他呼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技术伦理治理体系,防范技术失控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发展符合人类整体利益。
评议环节,李勇坚研究员表示,董超研究员的报告兼具科学严谨性与人文关怀。他结合国内外实践和相关研究中的例子说明,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同时,必须警惕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要确保科技向善发展、助力共同富裕,避免人工智能成为操纵社会和加剧贫富差距的工具。
李强治主任认为,董超研究员的观点极具启发性、前瞻性。他结合自身政策研究经验指出,精准界定新技术新业态的定义至关重要。以《算法备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为例,只有准确把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算法本质,才能避免规则制定碎片化,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支振锋研究员指出董超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深刻。现代人工智能的本质是算法,但形态可能多种多样,可以是技术、可以是服务、可以是产品,也可以工程系统的方式呈现。整体上来看,现代人工智能的形态、产业场景高度不确定,新的技术路线仍不断涌现,制定一部综合性的人工智能立法非常困难。监管与立法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能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也要避免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自由交流环节,刘洪岩研究员、刘小妹研究员、金玉珍老师等所内外专家学者与董超教授围绕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现场学术氛围热烈。
撰稿/郭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