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中
大
2025年3月6日,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法律史与法理论研究所(下称“马普所”)所长托马斯·杜斐教授(Thomas Duve)到访法学所,并以“法律史与比较法”为题作“法律史大讲堂”第十七讲学术讲座。
讲座开始前,法学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会见了杜斐教授。谢增毅对杜斐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法学所的基本情况,指出法学所一贯重视国际交流,期待能以杜斐此次来访为契机,推进法学所与马普所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杜斐对法学所和中国法律史学会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了马普所的基本情况,希望今后加强与法学所的合作,促进中德学术交流。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法学所张生研究员主持讲座,简要介绍了杜斐的学术履历、研究领域和重要论著。杜斐的讲座从学术史、学科变迁、前沿问题等多个方面入手,指出法律史与比较法两个学科在历史上曾有紧密关联,如今虽分属不同研究领域,但两个学科面临很多相同的机遇与问题。
杜斐指出,在作为学科的“法律史”和“比较法”出现以前,法律史和比较法实际上早已存在。近代以前,已有欧洲法学家开始利用不同年代针对古老法律条文形成的诸家注释,比较其中观点异同,并从历史视角展开分析,从而辅助解决法律问题。欧洲法律渊源的多元化孕育了处理多元法律的方法论和实践探索,为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奠定了基础。
杜斐认为,历史法学派最显著的特征是试图寻找“法律的普遍语法”,而该学派寻找这种普遍语法的方式兼具历史和比较属性,即在不同地域的历史演进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但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司法导向的、历史的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在欧洲发生分化,逐渐形成了司法分析方法、法律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被当时西方民族国家所形塑,又成型于西方帝国主义正炽之时,这种历史背景对相关学科留下了深刻烙印,对非欧洲地区的研究者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杜斐提出,“批判比较法”与“全球法律史”是近年兴起的新研究思路,二者都旨在克服西方中心主义的局限性,有很多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共享的知识资源,既有一些重要区别,也面临共同挑战。传统的欧洲法学研究往往将法视为一个规范体系,而新兴理论则认为法律并不能和其他规范截然分开,只有把其他规范秩序也纳入考量,才能对法律开展分析研究。跨国法和非国家法的发展,使得将国家法和非国家法结合起来日益必要。现实的变化促成了理论的演进,从而催生了新的理论。
杜斐认为,法律既是规范的体系,更是一种基于知识的规范性生产实践。这种视角将鼓励学者拓展文献学的视野,寻求记载实践的文献,探究实践背后的知识。新的法律理论认为,法律不具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在西方重要的规范形式,在其他地方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如何面对这样的变化、如何发展新的法律史理论,是学界必须回答的问题。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李富鹏副教授作为与谈人交流发言。来自故宫博物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以及法学所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四十余名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生在现场或线上参与讲座。
(供稿:孙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