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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座落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东麓,所在地址是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旧址的一部分。首任所长为张友渔。历任所长张友渔、王仲方、孙亚明、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夏勇、李林、陈甦。现任所长:莫纪宏……<详情>
现任领导
联合党委书记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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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1959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研究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研究所成立了国际法组。 <详情>
联合党委书记 主持所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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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4年度“创新论坛”第一讲在京举行。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宁兰以“中国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立法新进展”为题作学术报告。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出席论坛并致辞。
莫纪宏表示,我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研讨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问题不仅是对立法新发展的深刻解读,也是对执法、司法中如何全面和切实保障妇女权利的审视和引领,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鲜明的时代意义。
在报告中,薛宁兰首先强调,保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两大目标,二者相互关联,不可偏废。她简要梳理了此次全面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历程,并介绍了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对该法修订工作和建言献策的情况。随后,她结合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具体条款,从权利确认、侵权预防、受害救济、责任承担四个方面阐释妇女权利一体化保障的架构、制度和规范。她认为,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突出国家责任,强化侵权预防与受害救济,进一步筑牢了“四位一体”的妇女权利法律保障机制。根据《民法典》《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有关规定,应从家庭关系建设、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惩治人口贩卖等具体问题出发,切实保障妇女人身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家庭生活权益等。我国对妇女权利的一体化保障不仅表现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修订,也深刻体现了我国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渐次贯通。
来自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的多位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展开评议和讨论。法学研究所编审谢海定认为,妇女权利的保护不仅需要开拓理论,还需要推动实践和传播思想,同时也启发我们思考深层次的法理问题,如既有制度为什么会失灵、妇女法能否形成领域法等。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提出,妇女法的研究是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例如,社会学中社会性别的概念有助于深化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和认识,因此加强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流非常必要。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邓丽认为,性别平等是从事妇女权利研究必须坚持的价值理念,无论研究者本身性别为何,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最终都将导向对人的尊严和人的境况的关切。
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主持。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科研人员和相关专业研究生共4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所“新发展阶段社会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创新项目组承办,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协办。
(邓丽/供稿 周菲/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