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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创新论坛之“《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评析”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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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3年度“创新论坛”第五讲在京举行。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社会治理中的刑事法治新课题”创新项目组首席研究员刘仁文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评析”为题作学术报告,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主持本次论坛。

 

刘仁文首先就《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制订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修法特点作了介绍。他指出,这次刑法修正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相关内容集中体现在“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腐败犯罪”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两个方面。随后,他对这次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内容进行对照讲解,从理念、政策、制度和立法技术等几个层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例如,他认为,为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的公司、企业,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以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修改,不必区分国有公司、企业和非国有公司、企业,这样既能保证罪名的统一,也符合刑事立法精简的要求。他还围绕刑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宪法依据与实践方案、增强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力度的制度边界与附随效果、行贿罪与受贿罪为何要同等惩处以及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在相关制度的配套上如何跟进等问题,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刑法完善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强化对不同所有制公司、企业的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行贿受贿同等惩处的立法与执法机制。刘仁文最后表示,随着民法典的颁行,中国法律进入了法典化时代,亟须对现行刑法典进行再法典化的体系性思考。期待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新刑法典的编纂。

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焦旭鹏、李强、张志钢以及助理研究员邹玉祥担任与谈人,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评议和讨论。焦旭鹏认为,本次刑法修正主题鲜明,是一次政策导向与经验总结兼具的立法实践,相关条文需要结合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才能全面掌握和准确落实。李强表示,行贿受贿一起查并不等于行贿受贿同等处罚。针对行贿罪的特别自首和特殊坦白制度,应进一步探索诉讼法上的制度设计与程序保障。张志钢指出,在立法技术上,草案前三条延续了区分国有单位行为主体与非国有单位行为主体的二元立法模式,但在行为类型和法定刑相同的情况下,该模式不符合立法经济原则,可考虑删除上述条文中的“国有”表述,无需增加新罪名。邹玉祥赞同刘仁文有关行贿与受贿并重惩处的观点,并从反腐败的战略安排和战术选择两个维度进一步论证了该观点。

 

 

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丁赛,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法制史研究室副主任高汉成、法治国情调研室副研究员胡昌明等在自由讨论阶段分别就党内法规与刑法的衔接、刑法修正如何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证研究如何为立法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支撑等与主讲人进行了交流讨论。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近50人参加论坛。

 

(邹玉祥/供稿 周菲/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