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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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的“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德恒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1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政府投资基金容错免责机制、治理结构、适用范围、立法现状、制度完善等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重点关注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链条监管、财政资金安全保障以及激励市场化管理机构尽职履责等议题。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荣誉主任王晓晔研究员主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私募股权领域仍然存在上位法缺失、容错容亏标准不清等问题,应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区分政府决策与市场投资行为,加快建立程序合规、履职充分、损失合理的实体与程序标准,细化治理结构责任。我国可批判性地借鉴美国等域外国家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员的信义义务标准与事后评估经验,完善配套考核与薪酬制度,增加透明度与案例支撑,从而防止行业的“内卷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