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举行
全面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建设
字号:

2026年6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本届论坛适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之际,也是涉外法治研究力量向边疆前移、向实践聚焦的集中展示。本届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疆基地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外法治检察研究基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涉外法治优势学科、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工作研究院、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中央政法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政法部门,以及全国数十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会。

 

 

 

开幕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永江,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巍,新疆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院长顾光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副主席柳华文在开幕式上致辞。

张永江主任指出,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和向西开放桥头堡,肩负重要使命。自治区人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工作。围绕论坛主题,他提出三点倡议:要筑牢法治护航开放根基,健全与周边国家规则兼容的特色法规体系;凝聚协同创新共识,围绕跨境经贸、口岸联通等需求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构建长效合作格局,培育复合型人才,合力建设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高巍研究员通报了2025年度各基地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务实训、特色学科布局以及深度参与国际法治实践等方面的显著成效,并对基地未来深化理论研究、提升智库服务能力、深化国际合作、培育高质量人才提出期望,鼓励基地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顾光海院长阐述了新疆涉外法治建设的新使命、新成效和新蓝图,指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跨境经贸法律服务需求爆发式增长。新疆坚持以立法筑基,构建与国际规则衔接的制度框架;以平台赋能,依托重点口岸打造专业化法律服务矩阵,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解纷效率。面向未来,新疆将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区域合作,打造向西开放法治高地和中亚区域法治合作枢纽。

 

 

柳华文所长结合新疆发展实例指出,新疆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中亚地区重要性持续上升。他从《对外关系法》立法工作切入,强调涉外法治建设具有系统性和紧迫性,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他提出,新疆涉外法治地方立法是“新疆产品”,但需要体现“国家水平”,要最大化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他期待本届论坛的举办能够推动涉外法治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研究员主持开幕式。

 

 

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交流会

开幕式后举行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交流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敬东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马东旭表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发挥科研优势,为探索前沿问题、破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理论指南,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实践和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应继续将工作置于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在法治轨道上走深走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二级高级检察官韩弋指出,当前我国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供给仍显不足,理论界应重点讨论管辖冲突的解决、条约适用的路径、检察机关在跨境执法合作及国际条约的履约适用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职权边界等问题。未来的涉外检察研究要为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也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瑾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协同发力,努力让法治成为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通行证,让每一份裁判、每一次调解、每一项法律服务成为中国法治形象向西传播的窗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教授指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法律法规、实施、服务保障和话语体系。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统领,统筹国家与国际利益,形成工作大协同与理论体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以实践为导向,解决实践提出的真问题,提升专业实务水平,加强在国际平台上对话的能力。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祁欢介绍了新疆政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和特点,表示新疆政法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使命,以兴疆固边、立德树人为根本职责,培育具备扎实法学功底、坚定卫国戍边意识与无私奉献品格的新时代边疆法治人才。

 

 

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常平介绍了新疆警察学院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经验和重点方向。他指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安全保障与法治护航。新疆既是对外开放前沿,也是抵御安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学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办学宗旨,围绕公安实战需求,以法治稳定护航向西开放行稳致远。

 

 

清华大学长聘教授陈卫佐分享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在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其特色在于有一支亲身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在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授课、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教师队伍,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支撑和重要保障。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罗东雄表示,云南大学法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一批懂法律、懂非通用语言、懂经贸规则、懂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曙光表示,新疆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注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确保涉外法治人才始终服务新疆向西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依法治疆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郜庆立足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探讨新疆涉外法治建设方向。他认为未来应以条约为基础,以平台为载体,以人才为支撑,以机制为保障,持之以恒推动中国从国际规则的接受者向区域规则的共同制定者转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许英林分享了新疆各级法院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践经验,包括建立片区法院协同合作格局、推动形成诉讼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建设中亚国家司法案例库、设立专门审判机构等先进做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国际合作处处长穆靖海表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相关案件,不断地提升涉外经济犯罪案件、跨国犯罪的案件的办理的质效,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苏青表示,要积极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司法实践服务等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理论资源、智力支撑,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检察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科研处副处长孙南翔表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涉外法治研究团队依托院优势学科搭建平台,已培育一批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连续出版《涉外法治论丛》辑刊和涉外法治年度发展中英文报告,持续打造涉外法治论坛,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富有成效的学术公共产品。

 

 

主题研讨

 

本届论坛分三个单元进行主题研讨。

第一单元聚焦“涉外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由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工作研究院院长买玉华担任主持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教授以“新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为题发言,强调应当结合新疆特殊地理区位与周边国家语言特点,在对外关系法的轨道上构建深耕地方性的专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中山大学法学院刘瑛教授针对“美国进口贸易限制与中国应对”分享见解,深度剖析了美国相关限制政策的演变,并提出中国产业需通过被动绕道与主动重构来实现有效应对与转型。

 

 

清华大学陈卫佐教授围绕“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对非国家规则的使用或者考虑”展开阐述,指出在缺乏明确准据法时应灵活适用现代商人法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一般性规则,以最大程度保持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高长见教授在“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国际传播”的主题发言中,呼吁坚持用国际化话语并结合中国的感染力破解西方人权叙事,从而提升当代中国人权观在国际层面的解释力与说服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亚太政治研究室主任董向荣研究员聚焦“中国的多边外交实践与多边主义理念”议题,指出在美欧逐渐走向“小多边”的背景下,将联合国作为核心平台的真正多边主义已成为中国极具辨识度的外交名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程乐副教授就“涉外法治视野下破产法修订的制度突破与国际协同”发表看法,指出我国破产法修订通过专章规定跨国私法合作与新设个人破产制度,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跨境破产案件并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本单元由石河子大学外国语学院盛红生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郝鲁怡研究员共同担任评议人。两位专家高度凝练了发言主线,强调应在直面大国制度与话语竞争中实现国内法与国际法的系统性联动,并期待学术界持续为新疆乃至全国的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第二单元研讨主题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建设”,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担任主持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以“涉外法治建设的能力支撑”为题发言,提出一国涉外法治水平取决于其确立与维护规则的能力,涉外法治的推进需要突破单纯法律技术视角,主张以“以法养法、以法对法、以法生法”实现能力建设与法治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展权专家机制专家、副主席梁晓晖以“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条约进程及其对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挑战与机遇”为题发言。他指出,联合国自成立以来持续探索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规则化路径,我国应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构筑风险防范体系,并以政策引导中资企业在海外经营中更加重视人权保护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教授以“从欧洲议会相关决议看人权问题新态势”为题发言。他认为,当前中国涉外法治在知识体系和制度表达上仍受国际法既有框架影响,应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和边疆开放实践的发展,增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和制度体系的外向表达。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春玉教授以“涉外法治建设的体系化构建与差异化发展路径”为题发言。其认为涉外法治建设应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之间建立中观层面的统筹框架,重视区域性法律共识与国别法研究的互补关系,处理好国际共识与国内法转化的关系。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树教授以“投资东道国反措施抗辩的法理难题与制度构造”为题,探讨了投资东道国反措施抗辩的法理难题。他主张在投资条约中专门设置反措施抗辩条款,明确其适用条件和程序后果,并通过缔约国协商、国家间仲裁与投资仲裁的衔接机制,防止抗辩被滥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以“‘一带一路’与网络犯罪全球治理合作机制”为题发言。他讨论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对网络犯罪全球治理的制度意义及中国参与路径,主张推动公约条款落地与区域性补充规则构建,提升中国在网络犯罪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制度塑造力。

 

 

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以“‘一带一路’矿业投资与贸易的法治保障”为题发言。他讨论了关键矿产经贸政策变化及中国应对路径,主张构建更有效的软法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兼顾发展中国家政策空间与全球供应链稳定的原材料经贸规则。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孜里米拉·艾尼瓦尔副研究员以“‘一带一路’框架下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法治保障”为题发言。她主张构建“五位一体”的区域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数据分类治理和规则互认,完善网络安全应急、执法与标准协作,并创新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

 

 

第二单元评议人由石河子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瑜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陈儒丹副教授共同担任。两位评议人充分肯定了发言的议题设置与递进结构,认为相关报告体现了鲜明的问题意识与区域关怀,对深化新疆涉外法治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启发。

 

 

 

第三单元聚焦“新疆‘五大战略定位’与涉外法治建设”,由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皮尔敦•帕它尔担任主持人。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院长舒洪水教授以“涉外法治视域下中哈跨境数据安全规制协调的公法边界”为题发言。他围绕哈萨克斯坦《数字法典》,提出中哈规则协调的方案,强调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应在国家制度框架内开展跨境数据合作。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规划处处长姚金菊教授以“新疆打造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法治考察”为题发言。她回溯可可托海三号矿坑及相关中苏矿业合作历史,总结法律先行、维护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统筹开放与安全等经验,为涉外法治研究提供具有新疆辨识度的历史样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洋助理教授以“从新疆战略定位看涉外法治:想什么,看什么,做什么”为题发言。他认为涉外法治本质上具有政策工具属性,应从新疆所承担的战略功能出发确定制度建设重点,建议在关键矿产领域加强与中亚国家合作协议衔接并探索多边安排,将外部竞争压力转化为提升涉外法治能力的制度空间。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曙光教授以“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路径”为题发言。其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长期性、多元性和复杂性,新疆面临师资、经费和人才留存不足等现实困难,应立足本土需求建设综合性培养平台,强化实务导向和培训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的实际效能。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琪教授以“面向中亚地区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题发言。其指出新疆涉外法治人才需求具有鲜明的融通中亚特征,应加强课程共建、实践基地建设和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形成服务中亚合作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迪娜·奴尔江以“驻足丝路新支点:霍尔果斯涉外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为题发言。她介绍了霍尔果斯建设丝路国际法务区等实践探索。她提出要建立企业涉外法治困难诉求解决机制,回应企业在境外投资和争议解决中的现实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疆基地马可副研究员以“以出土官印为证据做好新疆历史的涉外传播工作”为题发言。他指出新疆出土官印构成连续的实物证据链,展现历代中央王朝对新疆治理方式的历史延续,应赋予官印文物以法理意义和证据属性,借助数字媒体和国际论坛等渠道做好涉疆历史传播工作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汪玉涛副研究员以“新疆企业涉中亚国家经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路径优化”为题发言,指出当前新疆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衔接不足和区域性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应从投资决策阶段法律风险评估、提升调解仲裁可及性、差异化国别合作和建设区域争端解决机构四个层面加以推进。

 

 

第三单元评议人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李将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罗欢欣副研究员担任。两位评议人认为,本单元紧扣新疆涉外法治建设的区域定位和实践需求,内容涵盖数据安全、历史经验、人才培养、基层实践、历史传播和经贸纠纷解决等多个方面,体现出鲜明的前沿性、地方性和问题意识。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柳华文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马东旭在闭幕致辞中指出,中国法院主动服务高水平开放,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审判机制,加强司法制度建设和国际司法交流。在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中,中国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与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在管辖机制、条约适用、域外法查明等六方面持续推进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二级高级检察官韩弋指出,涉外检察工作是涉外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法学所设立全国唯一的涉外法治检察研究基地,已取得丰硕成果。此次论坛将国家战略、边疆实践、学术研究和青年培养有机结合,期待各方持续支持基地建设,携手推动涉外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感谢与会专家的积极参与。他指出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成果,是应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保障。学术界必须正视实践中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的研究,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人才培养,形成大协同格局,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届论坛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紧扣国家涉外法治战略全局,深度融入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和地方治理实践;二是汇聚立法、执法、司法、高校与智库多方力量,贯通理论研究、制度设计与一线实务;三是资深学者与青年学子同台对话,彰显学科传承与创新活力。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涉外法治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周边、面向“一带一路”,以高水平制度供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和边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本次论坛主题鲜明、研讨深入,交流充分,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

 

 

 

相关链接:

新华社: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举行

光明日报: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报: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新疆日报: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举行

石榴云/新疆日报: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举行

丝路视听:第四届涉外法治论坛举办